7.28.1 非邊墻型EC噴頭進行試驗時,試驗室的面積為6m×6m;邊墻型EC噴頭進行試驗時,試驗室的面積為在表5中列出的該流量系數(shù)下的最大試驗空間。試驗室高度為3.6m。
7.28.2 齊平、嵌入和隱蔽式EC噴頭進行試驗時,應按其正常使用狀態(tài)安裝。安裝時應帶有護罩和裝飾蓋板,且不得影響氣體流過護罩。
7.28.3 直立或下垂型EC噴頭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裝,濺水盤距吊頂250mm。
7.28.4 邊墻型EC噴頭應進行兩次試驗,第一次試驗時濺水盤距吊頂100mm,第二次試驗時濺水盤距吊頂300mm。水平邊墻型EC噴頭的噴頭體應靠近邊墻,直立或下垂邊墻型EC噴頭的濺水盤在許可的情況下盡量靠近邊墻安裝,詳見圖16。
7.28.5 滅火試驗前,先用1只開啟的噴頭在封閉的空間中進行噴灑試驗,以確定木垛火的位置。封閉空間的尺寸按表4或表5中相應規(guī)定的最大值,灑水流量按表4或表5中相應規(guī)定的最小值。將300mm×300mm×300mm的集水盒按圖17所示的木垛位置放置在地板上,記錄灑水數(shù)據(jù)并用于確定隨后的滅火試驗時木垛的位置。
7.28.6 滅火試驗應進行3次。第一次試驗中,將符合7.28.7要求的木垛放置在圖17所示的位置1。在第二次試驗中,將木垛放置在噴灑試驗時,圖17所示的位置2、3、4、5、6或7中水量最小的位置上。當位置5、6或7水量最小時:
a)對于非邊墻型EC噴頭,將噴頭試樣旋轉180°,并將木垛放置在與最小水量位置相對的位置上(位置4、3或1)。
b)對于邊墻型EC噴頭,將噴頭試樣安裝在靠近木垛位置2的邊墻上。
在第三次試驗中,將木垛放置在噴灑試驗時四個象限中央水量最小的位置上(圖17所示的位置8、9、10或11)。當位置8或9水量最小時:
——對于非邊墻型EC噴頭,將噴頭試樣旋轉180°,并將木垛放置在與最小水量位置相對的位置上(位置11或10)。
——對于邊墻型C噴頭,將噴頭試樣安裝在靠近木垛位置2的邊墻上。
7.28.7 木垛的尺寸為500mm×500mm×380mm,由相互正交的10層杉木條組成,每層有5根木條,均勻分布,木條的尺寸為38mm×38mm×500mm。將組裝好的木垛放置在干燥箱中進行干燥,然后測量木材的濕度,當所有木條的濕度在6%~12%范圍內時,對木垛稱重并記錄木垛的質量,稱重精度不應低于±1kg。
7.28.8 在每次試驗中,木垛的四角支撐在4個240mm×120mm×8mm的鋼制支架上,將木垛與支架一起放置在530mm×530mm×100mm的鋼制油盤中,油盤下墊25mm厚的清水,倒入1.0L正庚烷。木垛放在墻角時,距每側邊墻的距離為12mm。
7.28.9 每次試驗前,將試驗空間及被試噴頭保持在24℃±8℃環(huán)境中。除圖17所示的兩扇門外,試驗空間應無其他的排風裝置。
7.28.10 試驗前將灑水流量預調到表4或表5中規(guī)定的最小流量,試驗室的兩扇門保持在全開狀態(tài)。點燃正庚烷。同時供水,開始試驗。自點火起,試驗進行10min,10min后關閉供水,如木垛火未熄滅,應小心地撲滅木垛火避免進一步燃耗木垛。將木垛移出試驗室,放入干燥箱中進行干燥,然后測量木材的濕度,當木材濕度在6%~12%范圍內時,將木垛稱重,計算質量損失。應符合6.29的規(guī)定。

7.28.2 齊平、嵌入和隱蔽式EC噴頭進行試驗時,應按其正常使用狀態(tài)安裝。安裝時應帶有護罩和裝飾蓋板,且不得影響氣體流過護罩。
7.28.3 直立或下垂型EC噴頭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裝,濺水盤距吊頂250mm。
7.28.4 邊墻型EC噴頭應進行兩次試驗,第一次試驗時濺水盤距吊頂100mm,第二次試驗時濺水盤距吊頂300mm。水平邊墻型EC噴頭的噴頭體應靠近邊墻,直立或下垂邊墻型EC噴頭的濺水盤在許可的情況下盡量靠近邊墻安裝,詳見圖16。
7.28.5 滅火試驗前,先用1只開啟的噴頭在封閉的空間中進行噴灑試驗,以確定木垛火的位置。封閉空間的尺寸按表4或表5中相應規(guī)定的最大值,灑水流量按表4或表5中相應規(guī)定的最小值。將300mm×300mm×300mm的集水盒按圖17所示的木垛位置放置在地板上,記錄灑水數(shù)據(jù)并用于確定隨后的滅火試驗時木垛的位置。
7.28.6 滅火試驗應進行3次。第一次試驗中,將符合7.28.7要求的木垛放置在圖17所示的位置1。在第二次試驗中,將木垛放置在噴灑試驗時,圖17所示的位置2、3、4、5、6或7中水量最小的位置上。當位置5、6或7水量最小時:
a)對于非邊墻型EC噴頭,將噴頭試樣旋轉180°,并將木垛放置在與最小水量位置相對的位置上(位置4、3或1)。
b)對于邊墻型EC噴頭,將噴頭試樣安裝在靠近木垛位置2的邊墻上。
在第三次試驗中,將木垛放置在噴灑試驗時四個象限中央水量最小的位置上(圖17所示的位置8、9、10或11)。當位置8或9水量最小時:
——對于非邊墻型EC噴頭,將噴頭試樣旋轉180°,并將木垛放置在與最小水量位置相對的位置上(位置11或10)。
——對于邊墻型C噴頭,將噴頭試樣安裝在靠近木垛位置2的邊墻上。
7.28.7 木垛的尺寸為500mm×500mm×380mm,由相互正交的10層杉木條組成,每層有5根木條,均勻分布,木條的尺寸為38mm×38mm×500mm。將組裝好的木垛放置在干燥箱中進行干燥,然后測量木材的濕度,當所有木條的濕度在6%~12%范圍內時,對木垛稱重并記錄木垛的質量,稱重精度不應低于±1kg。
7.28.8 在每次試驗中,木垛的四角支撐在4個240mm×120mm×8mm的鋼制支架上,將木垛與支架一起放置在530mm×530mm×100mm的鋼制油盤中,油盤下墊25mm厚的清水,倒入1.0L正庚烷。木垛放在墻角時,距每側邊墻的距離為12mm。
7.28.9 每次試驗前,將試驗空間及被試噴頭保持在24℃±8℃環(huán)境中。除圖17所示的兩扇門外,試驗空間應無其他的排風裝置。
7.28.10 試驗前將灑水流量預調到表4或表5中規(guī)定的最小流量,試驗室的兩扇門保持在全開狀態(tài)。點燃正庚烷。同時供水,開始試驗。自點火起,試驗進行10min,10min后關閉供水,如木垛火未熄滅,應小心地撲滅木垛火避免進一步燃耗木垛。將木垛移出試驗室,放入干燥箱中進行干燥,然后測量木材的濕度,當木材濕度在6%~12%范圍內時,將木垛稱重,計算質量損失。應符合6.29的規(guī)定。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