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1 區(qū)域控制閾的工作可靠性試驗在專用試驗裝置上進行。氣源采用壓縮空氣或氮氣;專用試驗容器的容積和驅動器工作狀態(tài)應滿足被試閥門在啟動后完全開啟的需要,被試閥門出口應連接與出口公稱直徑相同,長度不超過0.5 m的直管和一個等效孔徑不小于3 mm的噴嘴。
6.13.2 將被試閥門安裝在專用試驗容器上,連接好控制驅動部件,并使之在規(guī)定條件下工作,按下述程序進行:
a) 向被試閥門進口端充壓至閥門工作壓力p,保壓時間不小于5 s;
b) 啟動控制驅動部件,使被試閥門開啟(驅動部件施加于被試閥門上的驅動力應為對應溫度下的驅動部件的驅動力);
c) 待專用試驗容器內壓力降至小于0.1 MPa時,關閉被試閥門;
d) 再向被試閥門充壓,繼續(xù)下一循環(huán)。
被試閥門在正常工作時允許破壞的零件,在每個循環(huán)試驗后應及時更換。
6.13.3 在常溫(20℃±5℃)下,上述循環(huán)試驗重復進行100次,將試驗裝置和樣品移入溫度試驗箱內,分別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溫度下進行10次(對于具有電動型和電磁型驅動器的區(qū)域控制閥,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溫度下進行試驗時,應分別在額定工作電壓的85%和110%下,各進行5次)。試驗前樣品在試驗環(huán)境中放置時間,首次試驗不低于2h,其余試驗應使樣品自身溫度與試驗箱內溫度充分平衡。
6.13.4 檢查樣品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
6.13.2 將被試閥門安裝在專用試驗容器上,連接好控制驅動部件,并使之在規(guī)定條件下工作,按下述程序進行:
a) 向被試閥門進口端充壓至閥門工作壓力p,保壓時間不小于5 s;
b) 啟動控制驅動部件,使被試閥門開啟(驅動部件施加于被試閥門上的驅動力應為對應溫度下的驅動部件的驅動力);
c) 待專用試驗容器內壓力降至小于0.1 MPa時,關閉被試閥門;
d) 再向被試閥門充壓,繼續(xù)下一循環(huán)。
被試閥門在正常工作時允許破壞的零件,在每個循環(huán)試驗后應及時更換。
6.13.3 在常溫(20℃±5℃)下,上述循環(huán)試驗重復進行100次,將試驗裝置和樣品移入溫度試驗箱內,分別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溫度下進行10次(對于具有電動型和電磁型驅動器的區(qū)域控制閥,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溫度下進行試驗時,應分別在額定工作電壓的85%和110%下,各進行5次)。試驗前樣品在試驗環(huán)境中放置時間,首次試驗不低于2h,其余試驗應使樣品自身溫度與試驗箱內溫度充分平衡。
6.13.4 檢查樣品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