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防雷工程竣工驗收時,凡經(jīng)隨工檢測驗收合格的項目,不再重復檢驗。如果驗收組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復檢。
7.3.3 檢驗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7.3.4 防雷工程竣工后,應由施工單位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并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安裝質量作出評價??⒐を炇請蟾嬉税ㄒ韵聝热荩?br /> 1 項目概述;
2 施工與安裝;
3 防雷裝置的性能、被保護對象及范圍;
4 接地裝置的形式和敷設;
5 防雷裝置的防腐蝕措施;
6 接地電阻以及有關參數(shù)的測試數(shù)據(jù)和測試儀器;
7 等電位連接帶及屏蔽設施;
8 其他應予說明的事項;
9 結論和評價。
7.3.5 防雷工程竣工,應由施工單位提供下列技術文件和資料:
1 竣工圖:
1)防雷裝置安裝竣工圖;
2)接地線敷設竣工圖;
3)接地裝置安裝竣工圖;
4)等電位連接帶安裝竣工圖;
5)屏蔽設施安裝竣工圖。
2 被保護設備一覽表。
3 變更設計的說明書或施工洽談單。
4 安裝工程記錄(包括隱蔽工程記錄)。
5 重要會議及相關事宜記錄。
條文說明
7.3 竣工驗收
7.3.3 防雷施工是按照防雷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進行的,對雷電防護作了周密的考慮和計算,哪怕有一個小部位施工質量不合格,都將會形成隱患,遭受嚴重損失。因此規(guī)定本條作為強制性條款,必須執(zhí)行。凡是檢驗不合格項目,應提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直到滿足驗收要求為止。
8.1.1 防雷裝置的維護應分為定期維護和日常維護兩類。
8.1.2 每年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進行一次定期全面檢測維護。
8.1.3 日常維護應在每次雷擊之后進行。在雷電活動強烈的地區(qū),對防雷裝置應隨時進行目測檢查。
8.1.4 檢測外部防雷裝置的電氣連續(xù)性,若發(fā)現(xiàn)有脫焊、松動和銹蝕等,應進行相應的處理,特別是在斷接卡或接地測試點處,應經(jīng)常進行電氣連續(xù)性測量。
8.1.5 檢查接閃器、桿塔和引下線的腐蝕情況及機械損傷,包括由雷擊放電所造成的損傷情況。若有損傷,應及時修復;當銹蝕部位超過截面的三分之一時,應更換。
8.1.6 測試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若測試值大于規(guī)定值,應檢查接地裝置和土壤條件,找出變化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8.1.7 檢測內部防雷裝置和設備金屬外殼、機架等電位連接的電氣連續(xù)性,若發(fā)現(xiàn)連接處松動或斷路,應及時更換或修復。
8.1.8 檢查各類浪涌保護器的運行情況:有無接觸不良、漏電流是否過大、發(fā)熱、絕緣是否良好、積塵是否過多等。出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或更換。
條文說明
8.1 維護
8.1.2 《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guī)范》GB/T 21431-2008和《雷電防護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損壞和生命危險》GB/T 21714.3-2008中提出了防雷裝置的檢查周期,并將防雷裝置檢查分為外觀檢查和全面檢查兩種。規(guī)定外觀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同時規(guī)定,在多雷區(qū)和強雷區(qū),外觀檢查還要更頻繁些。如果客戶有維護計劃或建筑保險人提出要求時,還可進行全面測試。
本規(guī)范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綜合各種因素并結合我國具體情況,規(guī)定全面檢查周期為一年并宜安排在雷雨季節(jié)前實施。
8.1.5 防雷裝置在整個使用期限內,應完全保持防雷裝置的機械特性和電氣特性,使其符合本規(guī)范設計要求。
防雷裝置的部件,一般完全暴露在空氣中或深埋在土壤中,由于不同的自然污染或工業(yè)污染,諸如潮濕、溫度變化、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溶解的鹽分等,金屬部件將會很快出現(xiàn)腐蝕和銹蝕,金屬部件的截面積不斷減小,機械強度不斷降低,部件易失去防雷有效性。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當金屬部件損傷、腐蝕的部位超過原截面積的三分之一時,應及時修復或更換。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