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倉儲場所應組織或者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 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 持證上崗。
3.3.2 倉儲場所在員工上崗、轉崗前,應對其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應進行一次消 防安全教育。
3.3.3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倉儲場所應至少每半年、其他倉儲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消防演練應包括以下內容:
a) 根據倉儲場所物品存放情況及危險程度,合理假設演練活動的火災場景,如起火點、可燃物類 型、火勢蔓延情況等;
b) 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設定的職責分工和行動要求,針對假設的火災場景進行滅火處置、 物資轉移、人員疏散等內容實施演練;
c) 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發(fā)現存在問題,及時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改進;
d) 做好演練記錄,載明演練時間、參加人員、演練組織、實施和總結情況等內容。
d) 做好演練記錄,載明演練時間、參加人員、演練組織、實施和總結情況等內容。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