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消防炮 fire monitor 水、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16 L/s,或干粉噴射率大于7 kg/s,以射流形式噴射滅火劑的裝置。 3.2
固定式消防炮 fixed fire monitor 安裝在固定支座上的消防炮,包括固定安裝在消防車上的消防炮。 3.3
移動式消防炮 mobile or portable fire monitor 安裝在可移動支座上的消防炮,包括固定安裝在拖車上的消防炮。
3.1 消防炮 fire monitor 水、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16 L/s,或干粉噴射率大于7 kg/s,以射流形式噴射滅火劑的裝置。 3.2
固定式消防炮 fixed fire monitor 安裝在固定支座上的消防炮,包括固定安裝在消防車上的消防炮。 3.3
移動式消防炮 mobile or portable fire monitor 安裝在可移動支座上的消防炮,包括固定安裝在拖車上的消防炮。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