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外觀
6.1.1 消防水鶴的鑄件表面應光滑、無裂痕、無砂眼,水鶴整體涂防銹漆,地上外露部分應涂紅色漆,漆膜色澤應均勻、無龜裂。
6.1.2 消防水鶴的鑄銅件表面應無嚴重砂眼、氣孔、渣孔、氧化夾渣、裂紋、冷隔和穿透性缺陷。
6.1.3 在消防水鶴的地上基座明顯部位應鑄出名稱、規(guī)格型號、商標,所鑄內容應清晰并方便觀察。在消防水鶴上部外殼處應豎排鑄出“消防水鶴”名稱,字體大小不應小于150mm×150mm。
6.2 材料
6.2.1 消防水鶴各連接管件、閥體應采用灰鑄鐵HT200或力學性能不低于HT200的其他金屬材料,其性能應符合GB/T 9439或相應的標準規(guī)定。
6.2.2 消防水鶴的地下部分控水閘閥的閥座、閥桿螺母及排放余水裝置的泄水閥門應采用鉛黃銅或機械性能不低于鉛黃銅的其他銅材,應符合GB/T 1176的規(guī)定。旋轉和伸縮機構應采用鉛黃銅或耐腐蝕性能不低于鉛黃銅的其他材料。
6.2.3 消防水鶴使用的球閥性能應符合GB 5135.6的規(guī)定。
6.2.4 消防水鶴保護外殼應采用灰鑄鐵HT150或力學性能不低于HT150的其他金屬材料,其性能應符合GB/T 9439或相應的標準規(guī)定。
6.3 螺紋
連接消防水帶接口的螺紋和采用螺紋連接的排放余水裝置的螺紋,其表面應光潔、無損牙。
6.4 進水口及連接管件法蘭連接尺寸
進水口及連接管件法蘭連接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承插式連接尺寸應符合GB 4452規(guī)定。

6.5 密封性能
消防水鶴的承壓部分在公稱壓力下不應有滲漏現象。
6.6 水壓強度
消防水鶴的承壓部分在1.5倍公稱壓力水壓下,不應有滲漏現象及影響正常使用的損傷。
6.7 排放余水裝置
消防水鶴應有排放余水裝置,在正常使用狀態(tài)時不應發(fā)生滲漏現象。排放余水裝置應在5min內排空水鶴余水。
6.8 接口
消防水鶴應至少配置一個消防水帶接口,接口的型式和性能應符合GB 12514.1的規(guī)定。
6.9 最小過流口徑
消防水鶴的最小過流口徑的面積不應小于進水口過流面積的90%。
6.10 其他要求
6.10.1 消防水鶴地上部分高度不應小于4.0m,出水口距基座底部不應小于3.8m。水鶴臂長不應小于1.5m,可伸縮式水鶴其伸縮長度不應小于300mm。
6.10.2 消防水鶴啟閉操縱應快速靈活,開啟角度不應大于360°。水鶴主控水閥應與排放余水裝置啟閉實現互鎖。
6.10.3 消防水鶴出水口應能手動擺動,擺動角度不應小于270°。
6.10.4 消防水鶴的啟閉應使用消防專用扳手,應符合GA 113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