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類別和品種代號
5.2.1.1 消防產品類別和品種的代號分別由一位大寫漢語拼音字母表示,這些字母應選擇類別、品種的代表性文字的漢語拼音字頭字母。
5.2.1.2 消防產品的類別和品種代號見表1。
5.2.1.3 表1中未包含的消防新產品,其類別和品種代號可由產品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規(guī)定。
5.2.2 產品代號
5.2.2.1 產品代號應按照同一品種內不重復的原則,由產品標準做出具體規(guī)定。
5.2.2.2 產品代號宜由兩位大寫漢語拼音字母構成,這些字母應選擇產品的代表性文字的漢語拼音字 頭字母。
5.2.3 特征和主參數(shù)代號
5.2.3.1 消防產品的特征和主參數(shù)代號用來劃分產品規(guī)格,為可選代號,由產品標準做出具體規(guī)定。若類別、品種和產品代號已明確表明產品的特性,或產品較簡單不需區(qū)分特征和主參數(shù)代號時可省略。
5.2.3.2特征代號應由一至兩位大寫漢語拼音字母構成,字母應來自代表產品特征文字的漢語拼音字頭字母。
5.2.3.3 主參數(shù)代號應由阿拉伯數(shù)字和/或字母構成,可直觀、清晰地表示出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或主要結構的參數(shù)。
5.2.3.4 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參數(shù),應在各參數(shù)代號之間用“/”分隔。
5.2.4 自定義代號
5.2.4.1 自定義代號用來表示消防產品設計、結構、工藝有所不同或具有較大改變,需要對產品加以區(qū)分時使用。
5.2.4.2 自定義代號一般由產品制造商自行規(guī)定,用一位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宜按照A、B、C、……順序采用,首次發(fā)布的產品可不標注。
5.2.1.1 消防產品類別和品種的代號分別由一位大寫漢語拼音字母表示,這些字母應選擇類別、品種的代表性文字的漢語拼音字頭字母。
5.2.1.2 消防產品的類別和品種代號見表1。
5.2.1.3 表1中未包含的消防新產品,其類別和品種代號可由產品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規(guī)定。
5.2.2 產品代號
5.2.2.1 產品代號應按照同一品種內不重復的原則,由產品標準做出具體規(guī)定。
5.2.2.2 產品代號宜由兩位大寫漢語拼音字母構成,這些字母應選擇產品的代表性文字的漢語拼音字 頭字母。
5.2.3 特征和主參數(shù)代號
5.2.3.1 消防產品的特征和主參數(shù)代號用來劃分產品規(guī)格,為可選代號,由產品標準做出具體規(guī)定。若類別、品種和產品代號已明確表明產品的特性,或產品較簡單不需區(qū)分特征和主參數(shù)代號時可省略。
5.2.3.2特征代號應由一至兩位大寫漢語拼音字母構成,字母應來自代表產品特征文字的漢語拼音字頭字母。
5.2.3.3 主參數(shù)代號應由阿拉伯數(shù)字和/或字母構成,可直觀、清晰地表示出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或主要結構的參數(shù)。
5.2.3.4 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參數(shù),應在各參數(shù)代號之間用“/”分隔。
5.2.4 自定義代號
5.2.4.1 自定義代號用來表示消防產品設計、結構、工藝有所不同或具有較大改變,需要對產品加以區(qū)分時使用。
5.2.4.2 自定義代號一般由產品制造商自行規(guī)定,用一位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宜按照A、B、C、……順序采用,首次發(fā)布的產品可不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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