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 試驗步驟
5.8.1.1 將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4h。
5.8.1.2 接通電源,使試樣處于通電狀態(tài)。
5.8.1.3 調(diào)節(jié)試驗箱溫度,使其在20°C±2°C溫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C/min的速率升溫至55°C±3°C,保持16h。
5.8.1.4 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2h后,檢查試樣表面涂覆情況。
5.8.1.5 進行監(jiān)控報警功能試驗和動作功能試驗。
5.8.2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17626.2的規(guī)定。
5.8.1.1 將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4h。
5.8.1.2 接通電源,使試樣處于通電狀態(tài)。
5.8.1.3 調(diào)節(jié)試驗箱溫度,使其在20°C±2°C溫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C/min的速率升溫至55°C±3°C,保持16h。
5.8.1.4 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2h后,檢查試樣表面涂覆情況。
5.8.1.5 進行監(jiān)控報警功能試驗和動作功能試驗。
5.8.2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17626.2的規(guī)定。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