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機織物的斷裂強力
機織物的斷裂強力按GB/T 3923.1進行試驗。
6.2.2 機織物的撕破強力
機織物的撕破強力按GB/T 3917.2進行試驗。
6.2.3 水洗尺寸變化(縮水率)
水洗尺寸變化(縮水率) 按GB/T8628、GB/T8629中的洗滌和干燥程序以及GB/T 8630進行試驗 。
注:具體使用GB/T 8629中哪條洗滌和干燥程序,視相應(yīng)非阻燃織物產(chǎn)品標準而定 。
6.2.4 耐洗色牢度
耐洗色牢度按GB/T 3921.1~GB/T 3921.5方法之一進行試驗。
注:具體使用GB/T 3921.1~GB/T3921.5中哪個標準,視相應(yīng)非阻燃織物產(chǎn)品標準而定。
6.2.5 耐摩擦色牢度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進行試驗。
6.2.6 針織物的彈子頂破強力
針織物的彈子頂破強力按GB/T 8878-2002中5.4.1進行試驗。
6.2.7 折痕回復角
折痕回復角按GB/T 3819-1997垂直法進行試驗,其結(jié)果為經(jīng)向和緯向的平均值。
6.2.8 氧指數(shù)
氧指數(shù)按GB/T 5454進行試驗。
6.2.9 垂直燃燒性能
垂直燃燒性能按GB/T 5455進行試驗。
6.2.10 煙密度等級
煙密度等級按GB/T 8627進行試驗。
6.2.11 煙氣毒性
煙氣毒性按GA 132進行試驗。
6.2.12 洗滌程序
按GB/T 17596-1998中第7章緩和洗滌程序(A型自動洗衣機)執(zhí)行,進行總數(shù)不少于12次的洗滌和整理。需干洗的織物按FZ/T 01013-1991中第8章執(zhí)行,采用適合于試樣的機洗操作程序,進行總數(shù)不少于6次的干洗和整理處理 。
機織物的斷裂強力按GB/T 3923.1進行試驗。
6.2.2 機織物的撕破強力
機織物的撕破強力按GB/T 3917.2進行試驗。
6.2.3 水洗尺寸變化(縮水率)
水洗尺寸變化(縮水率) 按GB/T8628、GB/T8629中的洗滌和干燥程序以及GB/T 8630進行試驗 。
注:具體使用GB/T 8629中哪條洗滌和干燥程序,視相應(yīng)非阻燃織物產(chǎn)品標準而定 。
6.2.4 耐洗色牢度
耐洗色牢度按GB/T 3921.1~GB/T 3921.5方法之一進行試驗。
注:具體使用GB/T 3921.1~GB/T3921.5中哪個標準,視相應(yīng)非阻燃織物產(chǎn)品標準而定。
6.2.5 耐摩擦色牢度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進行試驗。
6.2.6 針織物的彈子頂破強力
針織物的彈子頂破強力按GB/T 8878-2002中5.4.1進行試驗。
6.2.7 折痕回復角
折痕回復角按GB/T 3819-1997垂直法進行試驗,其結(jié)果為經(jīng)向和緯向的平均值。
6.2.8 氧指數(shù)
氧指數(shù)按GB/T 5454進行試驗。
6.2.9 垂直燃燒性能
垂直燃燒性能按GB/T 5455進行試驗。
6.2.10 煙密度等級
煙密度等級按GB/T 8627進行試驗。
6.2.11 煙氣毒性
煙氣毒性按GA 132進行試驗。
6.2.12 洗滌程序
按GB/T 17596-1998中第7章緩和洗滌程序(A型自動洗衣機)執(zhí)行,進行總數(shù)不少于12次的洗滌和整理。需干洗的織物按FZ/T 01013-1991中第8章執(zhí)行,采用適合于試樣的機洗操作程序,進行總數(shù)不少于6次的干洗和整理處理 。


住宅設(shè)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shè)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