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外觀質量
板材的外觀質量檢查采用目測的方式進行。
5.2 尺寸和尺寸偏差
5.2.1 量具
尺寸的測量應采用如下精度不同的量具:
a) 精度為1mm的鋼卷尺;
b) 精度不超過0.1mm的卡尺。
5.2.2 長度和寬度測量
長度和寬度分別用鋼卷尺在板邊的中點和距兩端25mm處測量,各測量兩次,精確至1mm。測量時應避開肉眼可見的局部缺陷,6個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即作為板材的長度或寬度,且應滿足表2的規(guī)定要求。
5.2.3 厚度測量
在板的一邊,按圖1所示的測量位置,用游標卡尺測量8個點的厚度,精確至0.1mm。8次測量結果平均值應滿足表2的要求。
5.2.4 邊緣平直度測量
將板的四邊依次分別靠在一條比板長的參考直線上,用游標卡尺測量板邊和參考直線邊的最大距 離,精確至0.1mm。該距離及其與邊長之比應滿足表3的要求。
5.2.5 對角線長度測量
用鋼卷尺測量板的對角線長度,精確至1mm。兩對角線長度之差應滿足表3的要求。
5.3 物理力學性能
5.3.1 試件的制備
物理力學性能試件,均應在距板邊不小于200mm的位置截取。其中,干態(tài)抗彎強度和吸水飽和狀態(tài)抗彎強度試件的截取位置見圖2。
5.3.2 表觀密度
按GB/T 7019-1997中第5章的規(guī)定方法測定。
5.3.3 干態(tài)抗彎強度
當試件厚度e≤20.0mm時,按圖2a)實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截取2個試件;e>20.0mm時,按圖2b)實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上截取4個試件,試件尺寸見表5。試件放入溫度為±100 °C〜+105°C的烘箱中烘至間隔2h兩次連續(xù)稱量的質量變化率不超過1%。將烘干的試件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按GB/T 7019—1997中9.3.4和9.4.2的規(guī)定測試并計算試件的抗彎強度。2個試件取4次試驗結果、4個試件取8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試件的干態(tài)抗彎強度。
5.3.4 吸水飽和狀態(tài)的抗彎強度
試件厚度e≤20.0mm時,按圖2a)虛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截取2個試件;e>20.0mm時,按圖2b)虛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上截取4個試件,試件尺寸見表5。試件在大于+5°C的水中放置24h以上后,取出用濕毛巾擦去表面水珠,立即按GB/T 7019-1997中9.3.4和9.4.2的規(guī)定測試并計算試件的抗彎強度。2個試件取4次試驗結果、4個試件取8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吸水飽和狀態(tài)的抗彎強度。
5.3.5 吸濕變形率
用精度為0.02mm的游標卡尺截取300mmX300mm的試件2塊,在試件表面按圖3所示確定四個參考點,參考點依次相距250mm。將試件浸于+5°C~ +35°C的水中24h以上,取出試件,用量具準確測量1—2,2—3,3—4,4一1之間的距離。然后將試件放于+60°C±3°C的烘箱內干燥24h〜28h 后取出,冷卻至室溫后,再測量1—2,2—3,3—4,4—1之間的距離,精確到0.02mm。
按下式計算吸濕變形率:
5.3.6 抗返鹵性
在一組試樣的三塊板上各任意切下一塊150mmXl50mm的試樣,放入相對濕度為90%〜95%, 溫度為+40°C±2°C的恒溫恒濕箱中(24±2)h后取出,觀察有無水珠或返潮現(xiàn)象。
5.4 燃燒性能
按GB/T 5464的規(guī)定測定爐內平均溫升、平均持續(xù)燃燒時間、平均質量損失率;按GB/T 14402的規(guī)定測定燃燒熱值。
板材的外觀質量檢查采用目測的方式進行。
5.2 尺寸和尺寸偏差
5.2.1 量具
尺寸的測量應采用如下精度不同的量具:
a) 精度為1mm的鋼卷尺;
b) 精度不超過0.1mm的卡尺。
5.2.2 長度和寬度測量
長度和寬度分別用鋼卷尺在板邊的中點和距兩端25mm處測量,各測量兩次,精確至1mm。測量時應避開肉眼可見的局部缺陷,6個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即作為板材的長度或寬度,且應滿足表2的規(guī)定要求。
5.2.3 厚度測量
在板的一邊,按圖1所示的測量位置,用游標卡尺測量8個點的厚度,精確至0.1mm。8次測量結果平均值應滿足表2的要求。
5.2.4 邊緣平直度測量
將板的四邊依次分別靠在一條比板長的參考直線上,用游標卡尺測量板邊和參考直線邊的最大距 離,精確至0.1mm。該距離及其與邊長之比應滿足表3的要求。5.2.5 對角線長度測量
用鋼卷尺測量板的對角線長度,精確至1mm。兩對角線長度之差應滿足表3的要求。
5.3 物理力學性能
5.3.1 試件的制備
物理力學性能試件,均應在距板邊不小于200mm的位置截取。其中,干態(tài)抗彎強度和吸水飽和狀態(tài)抗彎強度試件的截取位置見圖2。
5.3.2 表觀密度按GB/T 7019-1997中第5章的規(guī)定方法測定。
5.3.3 干態(tài)抗彎強度
當試件厚度e≤20.0mm時,按圖2a)實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截取2個試件;e>20.0mm時,按圖2b)實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上截取4個試件,試件尺寸見表5。試件放入溫度為±100 °C〜+105°C的烘箱中烘至間隔2h兩次連續(xù)稱量的質量變化率不超過1%。將烘干的試件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按GB/T 7019—1997中9.3.4和9.4.2的規(guī)定測試并計算試件的抗彎強度。2個試件取4次試驗結果、4個試件取8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試件的干態(tài)抗彎強度。
5.3.4 吸水飽和狀態(tài)的抗彎強度試件厚度e≤20.0mm時,按圖2a)虛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截取2個試件;e>20.0mm時,按圖2b)虛線所示位置從每張板上截取4個試件,試件尺寸見表5。試件在大于+5°C的水中放置24h以上后,取出用濕毛巾擦去表面水珠,立即按GB/T 7019-1997中9.3.4和9.4.2的規(guī)定測試并計算試件的抗彎強度。2個試件取4次試驗結果、4個試件取8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吸水飽和狀態(tài)的抗彎強度。
5.3.5 吸濕變形率
用精度為0.02mm的游標卡尺截取300mmX300mm的試件2塊,在試件表面按圖3所示確定四個參考點,參考點依次相距250mm。將試件浸于+5°C~ +35°C的水中24h以上,取出試件,用量具準確測量1—2,2—3,3—4,4一1之間的距離。然后將試件放于+60°C±3°C的烘箱內干燥24h〜28h 后取出,冷卻至室溫后,再測量1—2,2—3,3—4,4—1之間的距離,精確到0.02mm。
按下式計算吸濕變形率:

5.3.6 抗返鹵性在一組試樣的三塊板上各任意切下一塊150mmXl50mm的試樣,放入相對濕度為90%〜95%, 溫度為+40°C±2°C的恒溫恒濕箱中(24±2)h后取出,觀察有無水珠或返潮現(xiàn)象。
5.4 燃燒性能
按GB/T 5464的規(guī)定測定爐內平均溫升、平均持續(xù)燃燒時間、平均質量損失率;按GB/T 14402的規(guī)定測定燃燒熱值。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