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1 試驗步驟
5.11.1.1 試驗前,將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4h,然后接通電源,使試樣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5.11.1.2 調節(jié)試驗箱溫度,使其在20℃±3℃溫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降溫至-25℃±3℃。
5.11.1.3 在-25℃±3℃溫度下,保持16h后,立即按5.2的要求進行整機性能試驗。
5.11.1.4 調節(jié)試檢箱溫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溫至20℃±3℃,并保持30mini±5min。
5.11.1.5 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2h后,檢査試樣表面涂覆情況。
5.11.2 試驗設備
采用符合GB 16838 相關規(guī)定的試驗設備。
5.11.1.1 試驗前,將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4h,然后接通電源,使試樣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5.11.1.2 調節(jié)試驗箱溫度,使其在20℃±3℃溫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降溫至-25℃±3℃。
5.11.1.3 在-25℃±3℃溫度下,保持16h后,立即按5.2的要求進行整機性能試驗。
5.11.1.4 調節(jié)試檢箱溫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溫至20℃±3℃,并保持30mini±5min。
5.11.1.5 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2h后,檢査試樣表面涂覆情況。
5.11.2 試驗設備
采用符合GB 16838 相關規(guī)定的試驗設備。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