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剎車性能
卷門機的剎車部件應工作可靠,在下述情況下剎車滑行位移不大于表1中規(guī)定的相應要求。
a)當卷門機靜止時,剎車力應不小于1.5倍額定輸出轉矩下重物重力;
b)當卷門機反轉運行(即釋放防火卷簾)時,剎車力應不小于1.2倍額定輸出轉矩下重物重力。 表1
5.2.2 手動操作性能
卷門機應具有手動操作功能,手動操作應靈活、可靠,啟、閉防火卷簾運行時,不應出現(xiàn)滑行撞擊現(xiàn)象。
5.2.3 電動操作性能
卷門機應具有電動啟閉功能,電動操作時傳動部分應運行平穩(wěn),不應出現(xiàn)卡滯、振動和異常聲響。
5.2.4 剎車釋放臂力和自重下降轉矩
卷門機應具有依靠防火卷簾自重下降的功能,剎車釋放臂力和自重下降轉矩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5.2.5 限位性能
卷門機應設有自動限位裝置。限位部件應安裝準確、運行可靠,并可在一定范圍內(nèi)調(diào)整,當防火卷簾啟、閉至上限、中限、下限位時能自動停止,其重復定位誤差應不大于20mm。
卷門機的剎車部件應工作可靠,在下述情況下剎車滑行位移不大于表1中規(guī)定的相應要求。
a)當卷門機靜止時,剎車力應不小于1.5倍額定輸出轉矩下重物重力;
b)當卷門機反轉運行(即釋放防火卷簾)時,剎車力應不小于1.2倍額定輸出轉矩下重物重力。 表1
5.2.2 手動操作性能卷門機應具有手動操作功能,手動操作應靈活、可靠,啟、閉防火卷簾運行時,不應出現(xiàn)滑行撞擊現(xiàn)象。
5.2.3 電動操作性能
卷門機應具有電動啟閉功能,電動操作時傳動部分應運行平穩(wěn),不應出現(xiàn)卡滯、振動和異常聲響。
5.2.4 剎車釋放臂力和自重下降轉矩
卷門機應具有依靠防火卷簾自重下降的功能,剎車釋放臂力和自重下降轉矩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5.2.5 限位性能卷門機應設有自動限位裝置。限位部件應安裝準確、運行可靠,并可在一定范圍內(nèi)調(diào)整,當防火卷簾啟、閉至上限、中限、下限位時能自動停止,其重復定位誤差應不大于20mm。


防火卷簾門施工及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