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基層應符合設計的要求,并應通過驗收?;鶎颖砻鎽獔詫嵠秸?,無浮漿,無起砂、裂縫現(xiàn)象。
6.2.2 與基層相連接的各類管道、地漏、預埋件、設備支座等應安裝牢固。
6.2.3 管根、地漏與基層的交接部位,應預留寬10mm,深10mm的環(huán)形凹槽,槽內(nèi)應嵌填密封材料。
6.2.4 基層的陰、陽角部位宜做成圓弧形。
6.2.5 基層表面不得有積水,基層的含水率應滿足施工要求。
條文說明
6.2 基層處理
6.2.1 防水施工之前使用專用的施工工具將基層上的塵土、砂漿塊、雜物、油污等清除干凈;基層有凹凸不平的應采用高標號的水泥砂漿對低凹部位進行找平,基層有裂縫的先將裂縫剔成斜坡槽,再采用柔性密封材料、膩子型的漿料、聚合物水泥砂漿進行修補;基層有蜂窩孔洞的,應先將松散的石子剔除,用聚合物水泥砂漿修補平整。
6.2.2 各類構件根部的混凝土有疏松的,應采用剔除后重新澆筑高標號的混凝土等方法加固。
6.2.3 縫隙過小不易進行密封材料嵌填。
6.2.4 基層陰陽角部位涂布涂料較難,卷材鋪設成直角也比較困難,根據(jù)工程實踐,將陰陽角做成圓弧形,可有效保證這些部位的防水質(zhì)量。
6.2.5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漿料和防水砂漿等水泥基材料可以在潮濕基層上施工,但不得有明水;聚氨酯防水涂料、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等對基層含水率有一定的要求,為確保施工質(zhì)量,基層含水率應符合相應防水材料的要求。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