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本節(jié)適用于以輕鋼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紙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纖維板等為墻面板的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7.3.2 骨架隔墻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7.3.3 骨架隔墻所用龍骨、配件、墻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縫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隔聲、隔熱、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應有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7.3.4 骨架隔墻工程邊框龍骨必須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并應平整、垂直、位置正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尺量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5 骨架隔墻中龍骨間距和構造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骨架內設備管線的安裝、門窗洞口等部位加強龍骨應安裝牢固、位置正確,填充材料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6 木龍骨及木墻面板的防火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7 骨架隔墻的墻面板應安裝牢固、無脫層、翹曲、折裂及缺損。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7.3.8 墻面板所用接縫材料的接縫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7.3.9 骨架隔墻表面應平整光滑、色澤一致、潔凈、無裂縫,接縫應均勻、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7.3.10 骨架隔墻上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正確、套割吻合、邊緣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7.3.11 骨架隔墻內的填充材料應干燥,填充應密實、均勻、無下墜。
檢驗方法:輕敲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12 骨架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3.12的規(guī)定。

條文說明
7.3 骨架隔墻工程
7.3.1 骨架隔墻是指在隔墻龍骨兩側安裝墻面板以形成墻體的輕質隔墻。這一類隔墻主要是由龍骨作為受力骨架固定于建筑主體結構上。目前大量應用的輕鋼龍骨石膏板隔墻就是典型的骨架隔墻。龍骨骨架中根據隔聲或保溫設計要求可以設置填充材料,根據設備安裝要求安裝一些設備管線等等。龍骨常見的有輕鋼龍骨系列、其他金屬龍骨以及木龍骨。墻面板常見的有紙面石膏板、人造木板、防火板、金屬板、水泥纖維板以及塑料板等。
7.3.4 龍骨體系沿地面、頂棚設置的龍骨及邊框龍骨,是隔墻與主體結構之間重要的傳力構件,要求這些龍骨必須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垂直和平整,交接處平直,位置準確。由于這是骨架隔墻施工質量的關鍵部位,故應作為隱蔽工程項目加以驗收。
7.3.5 目前我國的輕鋼龍骨主要有兩大系列,一種是仿日本系列,一種是仿歐美系列。這兩種系列的構造不同,仿日本龍骨系列要求安裝貫通龍骨并在豎向龍骨豎向開口處安裝支撐卡,以增強龍骨的整體性和剛度,而仿歐美系列則沒有這項要求。在對龍骨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時可根據設計選用不同龍骨系列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驗,并符合設計要求。
骨架隔墻在有門窗洞口、設備管線安裝或其他受力部位,應安裝加強龍骨,增強龍骨骨架的強度,以保證在門窗開啟使用或受力時隔墻的穩(wěn)定。
一些有特殊結構要求的墻面,如曲面、斜面等,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龍骨安裝。


鋼結構防火涂料 GB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