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本章適用于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8.1.2 飾面板(磚)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飾面板(磚)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后置埋件的現(xiàn)場拉拔檢測報告。
4 外墻飾面磚樣板件的粘結強度檢測報告。
5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 施工記錄。
8.1.3 飾面板(磚)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 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
2 粘貼用水泥的凝結時間、安定性和抗壓強度。
3 外墻陶瓷面磚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區(qū)外墻陶瓷面磚的抗凍性。
8.1.4 飾面板(磚)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預埋件(或后置埋件)。
2 連接節(jié)點。
3 防水層。
8.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1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內飾面板(磚)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施工面積30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外飾面板(磚)工程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8.1.6 檢查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室內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shù)檢查。
2 室外每個檢驗批每100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m2。
8.1.7 外墻飾面磚粘貼前和施工過程中,均應在相同基層上做樣板件,并對樣板件的飾面磚粘結強度進行檢驗,其檢驗方法和結果判定應符合《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JGJ 110)的規(guī)定。
8.1.8 飾面板(磚)工程的抗震縫、伸縮縫、沉降縫等部位的處理應保證縫的使用功能和飾面的完整性。
條文說明
8.1 一般規(guī)定
8.1.1 飾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拋光板和磨邊板兩種,面積不大于1.2m2,不小于0.5m2;金屬飾面板有鋼板、鋁板等品種;木材飾面板主要用于內墻裙、陶瓷面磚主要包括釉面瓷磚、外墻面磚、陶瓷錦磚、陶瓷壁畫、劈裂磚等:玻璃面磚主要包括玻璃錦磚、彩色玻璃面磚、釉面玻璃等。
8.1.3 本條僅規(guī)定對人身健康和結構安全有密切關系的材料指標進行復驗。天然石材中花崗石的放射性超標的情況較多,故規(guī)定對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進行檢測。
8.1.7 《外墻飾面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 (JGJ 126-2000)中6.0.6條第3款規(guī)定:“外墻飾面磚工程,應進行粘結強度檢驗。其取樣數(shù)量、檢驗方法、檢驗結果判定均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 (JGJ 110)的規(guī)定。”由于該方法為破壞性檢驗,破損飾面磚不易復原,且檢驗操作有一定難度,在實際驗收中較少采用。故本條規(guī)定在外墻飾面磚粘貼前和施工過程中均應制作樣板件并做粘結強度試驗。


鋼結構防火涂料 GB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