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試驗火條件下的響應性能。
4.25.2 試驗方法
4.25.2.1 將4只試樣平行固定在1.5 m±0.1m的高處并與試驗火隔離,接通控制和指示設備,使其 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
點燃試驗火,經過一段時間輻射穩(wěn)定后,除去隔離物并開始計時。
試驗中試樣與試驗火中心的距離分別為12 m、17 m和25 m。
4.25.2.2 正庚烷火
a)燃料:正庚烷(分析純級),加3%(V/V)甲苯;
b)質量:650g;
c)布置:將燃料放置于用2 mm厚鋼板制成、底面尺寸為33 cmX33 cm、高為5 cm的容器中;
d)點火方式:火焰或電火花。
4.25.2.3 乙醇明火
a)燃料:工業(yè)乙醇(乙醇含量90%以上,含少量甲醇);
b)質量:2000g;
c)布置:將燃料放置于用2 mm厚鋼板制成、底面尺寸為33 cmX33 cm、髙為5 cm的容器中;
d)點火方式:火焰或電火花。
4.25.3 要求
a)試驗期間,試樣應在30 s內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時試樣與試驗火中心距離為25 m時為I級靈敏度,17 m時為II級靈敏度,12 m時為III級靈敏度。
b)如果試樣響應時間超過30 s,則此試樣不予分級。
檢驗探測器在試驗火條件下的響應性能。
4.25.2 試驗方法
4.25.2.1 將4只試樣平行固定在1.5 m±0.1m的高處并與試驗火隔離,接通控制和指示設備,使其 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
點燃試驗火,經過一段時間輻射穩(wěn)定后,除去隔離物并開始計時。
試驗中試樣與試驗火中心的距離分別為12 m、17 m和25 m。
4.25.2.2 正庚烷火
a)燃料:正庚烷(分析純級),加3%(V/V)甲苯;
b)質量:650g;
c)布置:將燃料放置于用2 mm厚鋼板制成、底面尺寸為33 cmX33 cm、高為5 cm的容器中;
d)點火方式:火焰或電火花。
4.25.2.3 乙醇明火
a)燃料:工業(yè)乙醇(乙醇含量90%以上,含少量甲醇);
b)質量:2000g;
c)布置:將燃料放置于用2 mm厚鋼板制成、底面尺寸為33 cmX33 cm、髙為5 cm的容器中;
d)點火方式:火焰或電火花。
4.25.3 要求
a)試驗期間,試樣應在30 s內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時試樣與試驗火中心距離為25 m時為I級靈敏度,17 m時為II級靈敏度,12 m時為III級靈敏度。
b)如果試樣響應時間超過30 s,則此試樣不予分級。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