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基本要求
控制器的主要部(器)件,應采用符合相關標準的定型產(chǎn)品。
4.2.2 指示燈(器)
4.2.2.1 可燃氣體報警狀態(tài)指示燈(器)和延時狀態(tài)指示燈應采用紅色;故障、屏蔽狀態(tài)指示燈(器)應采用黃色;電源工作狀態(tài)指示燈(器)應采用綠色。
4.2.2.2 指示燈(器)功能應有中文標注。
4.2.2.3 在5lx〜500lx環(huán)境光條件下,在正前方22.5°視角范圍內(nèi),狀態(tài)指示燈(器)和電源指示燈 (器)應在3m處清晰可見;其他指示燈(器)應在0.8m處清晰可見。
4.2.2.4 采用閃亮方式的指示燈(器)每次點亮時間應不小于0.25s,其報警指示燈(器)閃動頻率應不 小于1Hz,故障指示燈(器)閃動頻率應不小于0.2Hz。
4.2.2.5 用一個指示燈(器)顯示具體部位的故障、屏蔽和自檢狀態(tài)時,應能明確分辨。
4.2.3 字母(符)-數(shù)字顯示器
在5lx〜500lx環(huán)境光條件下,顯示字符應在正前方22.5°視角內(nèi)、0.8m處可讀。
4.2.4 音響器件
4.2.4.1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音響器件在其正前方1m處的聲壓級(A計權)應大于65dB,小于115dB。
4.2.4.2在控制器85%額定工作電壓供電條件下音響器件應能正常工作。
4.2.5 熔斷器
用于電源線路的熔斷器或其他過電流保護器件,其額定電流值一般應不大于控制器最大工作電流的2倍。當最大工作電流大于6A時,熔斷器電流值可取其1.5倍。在靠近熔斷器或其他過電流保護器件處應清楚地標注其參數(shù)值。
4.2.6 接線端子
每一接線端子上都應清晰、牢固地標注其編號或符號,相應用途應在有關文件中說明。
4.2.7 充電器及備用電源
4.2.7.1 電源正極連接導線應為紅色,負極應為黑色或藍色。
4.2.7.2 充電電流應不大于電池生產(chǎn)廠規(guī)定的額定值。
4.2.8 開關和按鍵
應在其上或靠近的位置用中文清楚標注開關和按鍵的功能。
控制器的主要部(器)件,應采用符合相關標準的定型產(chǎn)品。
4.2.2 指示燈(器)
4.2.2.1 可燃氣體報警狀態(tài)指示燈(器)和延時狀態(tài)指示燈應采用紅色;故障、屏蔽狀態(tài)指示燈(器)應采用黃色;電源工作狀態(tài)指示燈(器)應采用綠色。
4.2.2.2 指示燈(器)功能應有中文標注。
4.2.2.3 在5lx〜500lx環(huán)境光條件下,在正前方22.5°視角范圍內(nèi),狀態(tài)指示燈(器)和電源指示燈 (器)應在3m處清晰可見;其他指示燈(器)應在0.8m處清晰可見。
4.2.2.4 采用閃亮方式的指示燈(器)每次點亮時間應不小于0.25s,其報警指示燈(器)閃動頻率應不 小于1Hz,故障指示燈(器)閃動頻率應不小于0.2Hz。
4.2.2.5 用一個指示燈(器)顯示具體部位的故障、屏蔽和自檢狀態(tài)時,應能明確分辨。
4.2.3 字母(符)-數(shù)字顯示器
在5lx〜500lx環(huán)境光條件下,顯示字符應在正前方22.5°視角內(nèi)、0.8m處可讀。
4.2.4 音響器件
4.2.4.1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音響器件在其正前方1m處的聲壓級(A計權)應大于65dB,小于115dB。
4.2.4.2在控制器85%額定工作電壓供電條件下音響器件應能正常工作。
4.2.5 熔斷器
用于電源線路的熔斷器或其他過電流保護器件,其額定電流值一般應不大于控制器最大工作電流的2倍。當最大工作電流大于6A時,熔斷器電流值可取其1.5倍。在靠近熔斷器或其他過電流保護器件處應清楚地標注其參數(shù)值。
4.2.6 接線端子
每一接線端子上都應清晰、牢固地標注其編號或符號,相應用途應在有關文件中說明。
4.2.7 充電器及備用電源
4.2.7.1 電源正極連接導線應為紅色,負極應為黑色或藍色。
4.2.7.2 充電電流應不大于電池生產(chǎn)廠規(guī)定的額定值。
4.2.8 開關和按鍵
應在其上或靠近的位置用中文清楚標注開關和按鍵的功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