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檢驗規(guī)則、使用說明書為強制性。
GB15322《可燃氣體探測器》分為七部分:
——第 1 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2 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3 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4 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5 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6 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便攜式可燃氣休探測器
——第 7 部分: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 本部分為GB15322的第1部分,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根據(jù)國家標準GB15322—1994《可燃氣體探測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多年的實施情況和我國的現(xiàn)狀,參考了EN50054、EN50055、EN 50056、EN50057、EN50058(1999年版) 歐洲標準,制定了本部分的技術要求,并進行了相應的試驗、驗證工作。 本部分的附錄 A 為規(guī)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科學研究所。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北京科力恒安全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迪安波科技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阜陽華信電子儀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安電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宏軍、費春祥、王玉祥、李克亭、趙英然、屈勵、郭春雷、朱剛、姜波。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15322—1994。
——第 3 部分:測量范圍為0~100%LEL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4 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5 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 6 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便攜式可燃氣休探測器
——第 7 部分: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 本部分為GB15322的第1部分,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根據(jù)國家標準GB15322—1994《可燃氣體探測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多年的實施情況和我國的現(xiàn)狀,參考了EN50054、EN50055、EN 50056、EN50057、EN50058(1999年版) 歐洲標準,制定了本部分的技術要求,并進行了相應的試驗、驗證工作。 本部分的附錄 A 為規(guī)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科學研究所。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北京科力恒安全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迪安波科技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阜陽華信電子儀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安電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宏軍、費春祥、王玉祥、李克亭、趙英然、屈勵、郭春雷、朱剛、姜波。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15322—199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