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1 目的
檢驗控制器的電氣強度。
6.14.2 要求
試樣的電源插頭與機殼間應能耐受頻率為50Hz,有效值電壓為1250V的交流電壓歷時1min的電氣強度試驗,試驗期間試樣不應發(fā)生擊穿現象,試驗后其性能應滿足5.2.2〜5.2.9的要求。
6.14.3 方法
試驗前,將試樣的接地保護元件拆除。通過試驗裝置,以100 V /s〜500V/s的升壓速率,對試樣的電源線與機殼間施加50Hz,1250V的試驗電壓。持續(xù)60s土5s,觀察并記錄試驗中所發(fā)生的現象。試驗后,以100V/s〜500V/s的降壓速率使電壓降至低于額定電壓值后,方可斷電。接通試樣電源,按6.2〜6.9進行功能試驗。
6.14.4試驗設備
滿足下述條件的試驗裝置:
a)試驗電壓:電壓0〜1250V(有效值)連續(xù)可凋,頻率50Hz,短路電流10A(有效值);
b)升、降壓速率:100V/s〜500V/s;
c)計時:60s±5s。
檢驗控制器的電氣強度。
6.14.2 要求
試樣的電源插頭與機殼間應能耐受頻率為50Hz,有效值電壓為1250V的交流電壓歷時1min的電氣強度試驗,試驗期間試樣不應發(fā)生擊穿現象,試驗后其性能應滿足5.2.2〜5.2.9的要求。
6.14.3 方法
試驗前,將試樣的接地保護元件拆除。通過試驗裝置,以100 V /s〜500V/s的升壓速率,對試樣的電源線與機殼間施加50Hz,1250V的試驗電壓。持續(xù)60s土5s,觀察并記錄試驗中所發(fā)生的現象。試驗后,以100V/s〜500V/s的降壓速率使電壓降至低于額定電壓值后,方可斷電。接通試樣電源,按6.2〜6.9進行功能試驗。
6.14.4試驗設備
滿足下述條件的試驗裝置:
a)試驗電壓:電壓0〜1250V(有效值)連續(xù)可凋,頻率50Hz,短路電流10A(有效值);
b)升、降壓速率:100V/s〜500V/s;
c)計時:60s±5s。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