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907和GB/T 9978.1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梁 beams
建筑結構中的水平導向承載構件。
注:它們可以與其支撐的結構構成組合構件,也可以與其支撐的結構分離。
3.2
受火長度 exposed length
試件在試驗爐內(nèi)受到火作用的有效長度。
3.3
受火寬度 exposed width
試件在試驗爐內(nèi)受到火作用的有效寬度。
3.4
樓板 floor
建筑結構中兩層之間的承重水平分隔構件。
3.5
水平分隔構件 horizontal separating element
用于防火分隔和防火隔斷來劃分防火單元和/或防火分區(qū)和/或分隔相鄰建筑物而起承重水平分隔作用的樓板和/或屋頂構件。
3.6
強制通風空間 plenum
吊頂與樓板或屋頂之間通常設置的(但不是必需的)一種調(diào)節(jié)空氣流動的隱蔽空間。
3.7
屋頂 roof
房屋或構筑物頂部的屋蓋。
3.8
跨度 span
支點之間的中心距離。
3.9
試件長度 specimen length
試件的總長度。
3.10
試件寬度 specimen width
試件的總寬度。
3.11
懸掛式吊頂 suspended ceiling
需要懸掛或/和固定在承重水平構件上的非承重保護性水平隔板以及它的龍骨部件、隔熱材料、檢修通道和通道鑲嵌板(包括懸掛部件、附屬部件,如:照明系統(tǒng)和通風系統(tǒng))。
3.1
梁 beams
建筑結構中的水平導向承載構件。
注:它們可以與其支撐的結構構成組合構件,也可以與其支撐的結構分離。
3.2
受火長度 exposed length
試件在試驗爐內(nèi)受到火作用的有效長度。
3.3
受火寬度 exposed width
試件在試驗爐內(nèi)受到火作用的有效寬度。
3.4
樓板 floor
建筑結構中兩層之間的承重水平分隔構件。
3.5
水平分隔構件 horizontal separating element
用于防火分隔和防火隔斷來劃分防火單元和/或防火分區(qū)和/或分隔相鄰建筑物而起承重水平分隔作用的樓板和/或屋頂構件。
3.6
強制通風空間 plenum
吊頂與樓板或屋頂之間通常設置的(但不是必需的)一種調(diào)節(jié)空氣流動的隱蔽空間。
3.7
屋頂 roof
房屋或構筑物頂部的屋蓋。
3.8
跨度 span
支點之間的中心距離。
3.9
試件長度 specimen length
試件的總長度。
3.10
試件寬度 specimen width
試件的總寬度。
3.11
懸掛式吊頂 suspended ceiling
需要懸掛或/和固定在承重水平構件上的非承重保護性水平隔板以及它的龍骨部件、隔熱材料、檢修通道和通道鑲嵌板(包括懸掛部件、附屬部件,如:照明系統(tǒng)和通風系統(tǒng))。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