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1 水流指示器,以每分鐘六個周期的頻率進行500個周期的動作。施加于觸點的試驗電壓為觸點額定電壓,試驗電流為觸點額定電流的150%。
6.12.2 不同類型的水流指示器應在下列條件下進行試驗:(1)具有多種觸點額定電壓和單一觸點額定電流的水流指示器,試驗電壓應選擇觸點最高額定電壓;(2)具有多種觸點額定電流的水流指示器,應在包括觸點最高額定電壓、最大功率的條件下試驗。如果水流指示器具有交流和直流觸點額定電流,水流指示器應在每種觸點額定電流下進行試驗。每次試驗使用不同的試件。
6.12.3 用于交流控制電路中的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時,應使用感性負載,并使功率因數(shù)為0.6。
6.12.4 試驗后檢查試件,試驗結(jié)果應符合5.12規(guī)定。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shè)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