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平均照度 average illuminance
規(guī)定表面上各點的照度平均值。
3.2.2 平均亮度 average luminance
規(guī)定表面上各點的亮度平均值。
3.2.3 最小照度 minimum illuminance
規(guī)定表面上的照度最小值。
3.2.4 最大照度 maximum illuminance
規(guī)定表面上的照度最大值。
3.2.5 法向照度 normal illuminance
垂直于光的入射方向的平面上的照度值。
3.2.6 水平照度 horizontal illuminance
水平面上的照度。
3.2.7 垂直照度 vertical illuminance
垂直面上的照度。
3.2.8 維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裝置必須進行維護時,在規(guī)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3.2.9 初始平均照度 initial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裝置新裝時在規(guī)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初始平均照度由規(guī)定的維持平均照度值除以維護系數(shù)值求出。
3.2.10 照度均勻度 uniformity ratio of illuminance
通常指規(guī)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有時也用最小照度與最大照度之比。
3.2.11 平均柱面照度 average cylindrical illuminance
光源在給定的空間一點上一個假想的很小圓柱面上產(chǎn)生的平均照度。圓柱體軸線通常是豎直的。該量的符號為Ec。
3.2.12 平均半柱面照度 average semi-cylindrical illuminance
光源在給定的空間一點上一個假想的很小半個圓柱面上產(chǎn)生的平均照度。圓柱體軸線通常是豎直的。該量的符號為Esc。
3.2.13 平均球面照度,標(biāo)量照度 average spherical illuminance,scalar illuminance
光源在給定的空間一點上一個假想的很小球整個表面上產(chǎn)生的平均照度。該量的符號為Es。
3.2.14 照度矢量 illuminance vector
用于描述在空間一點上的光的方向特性,它的量值為一個通過該點的表面正反兩側(cè)的最大照度差值,由高照度向低照度的矢量方向為正。該量的符號為E。
3.2.15 照度比 illuminance ratio
某一表面上的照度與參考面上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之比。
3.2.16 照明功率密度(LPD) lighting power density
單位面積上的照明安裝功率(包括光源、鎮(zhèn)流器或變壓器等),單位為瓦特每平方米(W/m2)。
3.2.17 路面平均亮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luminance
在路面上預(yù)先設(shè)定的點上測得的或計算得到的各點亮度的平均值。該量的符號為Lav。
3.2.18 路面亮度總均勻度 overal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路面上最小亮度與平均亮度比值。該量的符號為Uo。
3.2.19 路面亮度縱向均勻度 longitudina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同一條車道中心線上最小亮度與最大亮度的比值。該量的符號為UL。
3.2.20 路面平均照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illuminance
在路面預(yù)先設(shè)定的點上測得的或計算得到的各點照度的平均值。該量的符號為Eav。
3.2.21 路面照度均勻度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illuminance
路面上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的比值。該量的符號為UE。
3.2.22 路面維持平均亮度(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luminance(illuminance) of road surface
即路面平均亮度(照度)維持值,它是在計入光源計劃更換時光通量的衰減以及燈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即維護系數(shù))后設(shè)計計算時所采用的平均亮度(照度)值。
3.2.23 閾值增量 threshold increment
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為存在眩光源時,為了達到同樣看清物體的目的,在物體及背景之間的對比所需增加的百分比。該量的符號為TI。
3.2.24 (道路照明)環(huán)境比 surround ratio(of road lighting)
車行道外邊5m寬的帶狀區(qū)域內(nèi)的平均水平照度與相鄰的5m寬的車行道上平均水平照度之比。該量的符號為SR。
條文說明
3.2 照明評價指標(biāo)
3.2.1 平均照度
指近似于表面上有代表性的多點照度的平均值。這些點的數(shù)量和位置應(yīng)在有關(guān)應(yīng)用指南和測量方法標(biāo)準(zhǔn)中規(guī)定。這一規(guī)定必須包含明確指明各點的何種平均照度,如水平的、垂直的、柱面的或是半柱面的照度。
3.2.2 平均亮度
指近似于表面上有代表性的多點亮度的平均值,這些點的數(shù)量和位置應(yīng)在有關(guān)應(yīng)用指南和測量方法標(biāo)準(zhǔn)中規(guī)定。
3.2.22 路面維持平均亮度(照度)
道路照明標(biāo)準(zhǔn)中,規(guī)定的是平均亮度、平均照度的維持值,以確保燈具和光源在維護前,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值均能符合標(biāo)準(zhǔn)要求。
3.2.23 閾值增量
閾值增量是度量失能眩光的量,用它來評價道路照明的眩光控制程度。由于存在眩光源時,在視網(wǎng)膜上形成一種光幕,降低了視網(wǎng)膜上物象的對比使人眼的可見度閾提高。這個增加的量與視線垂直面上的照度以及各表面的平均亮度有關(guān)。
3.2.24 (道路照明)環(huán)境比
環(huán)境比是CIE新增加的道路照明評價指標(biāo),它影響到駕駛員的視覺適應(yīng),因而和安全駕駛緊密相關(guān)。


室內(nèi)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