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2類醫(yī)療場所的TN-S系統(tǒng)的每個終端配電回路均應設置短路和過負荷保護。
5.3.2 多功能醫(yī)用線槽上的照明回路應加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
5.3.3 多功能醫(yī)用線槽上的電源應與病房照明分回路供電。
5.3.4 大型診療設備的主機設備與其輔助設備應分別供電。
5.3.5 醫(yī)療配電裝置不宜設置在公共場所,當不能避免時,應設有防止誤操作的措施。
條文說明
5.3 醫(yī)療場所配電
5.3.2 多功能醫(yī)用線槽主要用于敷設醫(yī)用氣體管道以及病房內患者用照明及開關、電源插座、病房內信息點、呼叫分機等設施。
5.3.3 分回路供電指電源可以由同一個配電箱引來,但要求用不同的回路。
5.3.4 分別供電,指電源引自配變電所不同的低壓出線回路,當無配變電所時,指電源引自建筑物第一個配電設備的不同出線回路。分別供電主要是因為負荷供電等級不同,大型診療設備的輔助設備包括洗片機等,不與主機設備同步工作,且負荷等級也不同,為了防止對主機設備的干擾,要求輔助設備與主機設備分別供電。主機設備專用的輔助設備冷水機組,其供電負荷等級有時與主機設備一致或比主機設備高,在供電負荷等級相同時,輔助設備可以與主機設備同回路供電,但由于冷水機組容量較大,故同樣要求分別供電。
5.3.5 如果不能避免將醫(yī)療配電裝置在公共場所時,為了避免無關人員誤操作,醫(yī)療配電裝置須加保護門、鎖等保護措施及明顯標志。


室內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