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外觀、結構、水平回轉角和俯仰回轉角
采用目測的方法及用角度儀檢查滅火裝置的俯仰回轉角及水平回轉角,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6.2 性能試驗
6.2.1 額定壓力、流量、最大保護半徑、射流半徑、監(jiān)控半徑的測量
將滅火裝置固定在最小安裝高度,在試驗管路上安裝準確度不低于±1%的流量計和準確度不低于1.6級、量程為(0~2.5)MPa的壓力表。
用人工控制操縱噴嘴成水平狀態(tài)。開啟滅火裝置讓其噴射,保持在額定工作壓力;然后在額定壓力下噴射,約1min后,用標準度為±1cm卷尺測量其最遠端痕跡至噴嘴正下方投影之間的距離,即為射流半徑,射流半徑的90%(取整)即為最大保護半徑。
點燃試驗火,用準確度為±1cm卷尺測量系統(tǒng)的探測組件能有效探測的試驗火的中心點水平投影的長度,即為監(jiān)控半徑。
流量可以用標定的流量計直接測量,也可以根據滅火裝置的流量選擇適宜的計量罐的容積,待達到額定壓力并穩(wěn)定后,轉向計量罐內噴射,噴射時間不少于30s,立即移開,然后測出計量罐內水的體積或質量,經計算求得滅火裝置的流量。
試驗結果均應符合表1的要求。
6.2.2 定位時間的測量
將滅火裝置分別固定在最小安裝高度及最大安裝高度,在測得的最大保護半徑處,用試驗火誘發(fā)系統(tǒng)啟動定位動作并對準目標射流。用準確度不低于±0.1s的電子秒表測量從試驗火開始燃燒至滅火裝置開始射流的時間,即為定位時間。測量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試驗火是在直徑570mm的油盤(高為70mm)內加入30mm高的清水,再加入500mL的車用汽油,點燃油盤的汽油開始燃燒。
6.3 高溫試驗
按GB/T 2423.2-2008進行試驗,將系統(tǒng)接通電源使其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將滅火裝置放入,以不大于0.5℃/min的升溫速率,使溫度升至+55℃±2℃,在此條件下保持2h,取出滅火裝置,在室溫條件下放置1h后應能滿足5.3的要求。
6.4 低溫試驗
按GB/T 2423.1-2008進行試驗,將系統(tǒng)接通電源使其處于監(jiān)視狀態(tài),將滅火裝置放入,以不大于0.5℃/min的降溫速率將溫度降到-10℃±3℃,在此條件下穩(wěn)定2h(滅火裝置在試驗箱不應有結冰現象)。取出滅火裝置,在溫度為+15℃~+20℃、相對濕度不大于70%的環(huán)境中恢復1h~2h后應能滿足5.3的要求。
6.5 恒定濕熱試驗
按GB/T 2423.3-2006進行試驗,滅火裝置經溫度+40℃±2℃、相對濕度85%、歷時48h的試驗,取出滅火裝置,在室溫條件下放置1h~2h后應符合5.4要求,并能正常工作。
6.6 絕緣電阻
采用兆歐表在有絕緣要求的外部帶電端子與機殼之間施加500V±50V直流電壓,持續(xù)60s。測量其電阻值。檢驗結果應符合5.5的要求。
6.7 介電強度試驗
采用耐壓測試儀在帶電回路與金屬外殼(或地)之間,施加1500V,頻率為50Hz,歷時1min的耐壓試驗。檢驗結果應符合5.6的要求。
6.8 抗環(huán)境光線干擾性能試驗
在室內無其他光源的條件下,將系統(tǒng)接通電源,使其處于監(jiān)視狀態(tài),用4只40W白熾燈組(組成邊長為40cm的正方形)和4只40W日光燈組(間距20cm組成縱向排列作為模擬干擾源,在距滅火裝置的探頭中心水平2m處對滅火裝置的探頭進行干擾性照射,每次照射1s,間隔1s,兩種干擾源各進行10次,檢驗結果應符合5.7的要求。
6.9 電壓波動適應能力試驗
用調壓器、電工儀表,將電源電壓分別調到額定電壓的±10%,檢驗結果應符合5.8的要求。
6.10 抗振動性能試驗
6.10.1 試驗方法按GB/T 2423.10-2008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時滅火裝置應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試驗條件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a)頻率循環(huán)范圍:10Hz~150 Hz~10 Hz;
b)振幅(單振幅):0.19mm;
c)掃描速率:1倍頻程/min;
d)振動方向:XYZ三個方向;
e)掃頻次數:2次的掃頻循環(huán)。
6.10.2 根據振動響應的結果,分別按以下三種情況試驗,每種試驗均應在試樣的XYZ三個方向依次進行:
a)未發(fā)現共振頻率時,在150Hz的頻率上進行振幅為0.19mm、時間為10min的定頻振動試驗;
b)若發(fā)現共振頻率不超過4個時,在每一個共振點上進行設定振幅為0.19mm、時間為10min的共振試驗;
c)若發(fā)現共振頻率超過4個時,在10Hz~150 Hz~10 Hz的頻率循環(huán)范圍內,進行振幅為0.19mm、掃頻速率為1倍頻率/min的共振試驗,振動時間為每個方向1h。
試驗結果應符合5.9的要求。
6.11 滅火試驗
6.11.1 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
在最小安裝高度及最大安裝高度處分別將1A級別的火試模型放置在滅火裝置的最大保護半徑內側處,在火試模型預燃階段應使系統(tǒng)處于非跟蹤定位狀態(tài)。預燃結束,恢復滅火裝置的跟蹤定位狀態(tài)進行自動定位滅火。試驗結果應符合5.10的要求。
火試模型、實驗條件、試驗步驟等應符合GB 4351.1-2005中7.2的規(guī)定。
6.11.2 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
在最小安裝高度及最大安裝高度處分別將1A級別的火試模型放置在4個滅火裝置組成的正方形(邊長為最大保護半徑)的正下方,在火試模型預燃階段應使滅火裝置處于非跟蹤定位狀態(tài)。預燃結束,恢復滅火裝置的跟蹤定位狀態(tài)進行自動定位滅火。試驗結果應符合5.10的要求。
火試模型、實驗條件、試驗步驟等應符合GB 4351.1-2005中7.2的規(guī)定。
6.12 系統(tǒng)的后備電源供配試驗
給系統(tǒng)送入兩路電源,檢查其供電切換功能。送系統(tǒng)送入一路不間斷電源,記錄系統(tǒng)分別在監(jiān)視狀態(tài)和工作狀態(tài)下的連續(xù)運行時間。試驗結果應符合5.13的要求。
6.13 系統(tǒng)運行的可靠性能試驗
將滅火裝置固定在最小安裝高度,在規(guī)定的最大保護半徑處,用試驗火誘發(fā)系統(tǒng)啟動跟蹤定位動作并對準目標射流滅火,以此為一次成功的試驗。如此重復10次,每次間歇5min,試驗結果應符合5.15的要求。
采用目測的方法及用角度儀檢查滅火裝置的俯仰回轉角及水平回轉角,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6.2 性能試驗
6.2.1 額定壓力、流量、最大保護半徑、射流半徑、監(jiān)控半徑的測量
將滅火裝置固定在最小安裝高度,在試驗管路上安裝準確度不低于±1%的流量計和準確度不低于1.6級、量程為(0~2.5)MPa的壓力表。
用人工控制操縱噴嘴成水平狀態(tài)。開啟滅火裝置讓其噴射,保持在額定工作壓力;然后在額定壓力下噴射,約1min后,用標準度為±1cm卷尺測量其最遠端痕跡至噴嘴正下方投影之間的距離,即為射流半徑,射流半徑的90%(取整)即為最大保護半徑。
點燃試驗火,用準確度為±1cm卷尺測量系統(tǒng)的探測組件能有效探測的試驗火的中心點水平投影的長度,即為監(jiān)控半徑。
流量可以用標定的流量計直接測量,也可以根據滅火裝置的流量選擇適宜的計量罐的容積,待達到額定壓力并穩(wěn)定后,轉向計量罐內噴射,噴射時間不少于30s,立即移開,然后測出計量罐內水的體積或質量,經計算求得滅火裝置的流量。
試驗結果均應符合表1的要求。
6.2.2 定位時間的測量
將滅火裝置分別固定在最小安裝高度及最大安裝高度,在測得的最大保護半徑處,用試驗火誘發(fā)系統(tǒng)啟動定位動作并對準目標射流。用準確度不低于±0.1s的電子秒表測量從試驗火開始燃燒至滅火裝置開始射流的時間,即為定位時間。測量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試驗火是在直徑570mm的油盤(高為70mm)內加入30mm高的清水,再加入500mL的車用汽油,點燃油盤的汽油開始燃燒。
6.3 高溫試驗
按GB/T 2423.2-2008進行試驗,將系統(tǒng)接通電源使其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將滅火裝置放入,以不大于0.5℃/min的升溫速率,使溫度升至+55℃±2℃,在此條件下保持2h,取出滅火裝置,在室溫條件下放置1h后應能滿足5.3的要求。
6.4 低溫試驗
按GB/T 2423.1-2008進行試驗,將系統(tǒng)接通電源使其處于監(jiān)視狀態(tài),將滅火裝置放入,以不大于0.5℃/min的降溫速率將溫度降到-10℃±3℃,在此條件下穩(wěn)定2h(滅火裝置在試驗箱不應有結冰現象)。取出滅火裝置,在溫度為+15℃~+20℃、相對濕度不大于70%的環(huán)境中恢復1h~2h后應能滿足5.3的要求。
6.5 恒定濕熱試驗
按GB/T 2423.3-2006進行試驗,滅火裝置經溫度+40℃±2℃、相對濕度85%、歷時48h的試驗,取出滅火裝置,在室溫條件下放置1h~2h后應符合5.4要求,并能正常工作。
6.6 絕緣電阻
采用兆歐表在有絕緣要求的外部帶電端子與機殼之間施加500V±50V直流電壓,持續(xù)60s。測量其電阻值。檢驗結果應符合5.5的要求。
6.7 介電強度試驗
采用耐壓測試儀在帶電回路與金屬外殼(或地)之間,施加1500V,頻率為50Hz,歷時1min的耐壓試驗。檢驗結果應符合5.6的要求。
6.8 抗環(huán)境光線干擾性能試驗
在室內無其他光源的條件下,將系統(tǒng)接通電源,使其處于監(jiān)視狀態(tài),用4只40W白熾燈組(組成邊長為40cm的正方形)和4只40W日光燈組(間距20cm組成縱向排列作為模擬干擾源,在距滅火裝置的探頭中心水平2m處對滅火裝置的探頭進行干擾性照射,每次照射1s,間隔1s,兩種干擾源各進行10次,檢驗結果應符合5.7的要求。
6.9 電壓波動適應能力試驗
用調壓器、電工儀表,將電源電壓分別調到額定電壓的±10%,檢驗結果應符合5.8的要求。
6.10 抗振動性能試驗
6.10.1 試驗方法按GB/T 2423.10-2008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時滅火裝置應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試驗條件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a)頻率循環(huán)范圍:10Hz~150 Hz~10 Hz;
b)振幅(單振幅):0.19mm;
c)掃描速率:1倍頻程/min;
d)振動方向:XYZ三個方向;
e)掃頻次數:2次的掃頻循環(huán)。
6.10.2 根據振動響應的結果,分別按以下三種情況試驗,每種試驗均應在試樣的XYZ三個方向依次進行:
a)未發(fā)現共振頻率時,在150Hz的頻率上進行振幅為0.19mm、時間為10min的定頻振動試驗;
b)若發(fā)現共振頻率不超過4個時,在每一個共振點上進行設定振幅為0.19mm、時間為10min的共振試驗;
c)若發(fā)現共振頻率超過4個時,在10Hz~150 Hz~10 Hz的頻率循環(huán)范圍內,進行振幅為0.19mm、掃頻速率為1倍頻率/min的共振試驗,振動時間為每個方向1h。
試驗結果應符合5.9的要求。
6.11 滅火試驗
6.11.1 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
在最小安裝高度及最大安裝高度處分別將1A級別的火試模型放置在滅火裝置的最大保護半徑內側處,在火試模型預燃階段應使系統(tǒng)處于非跟蹤定位狀態(tài)。預燃結束,恢復滅火裝置的跟蹤定位狀態(tài)進行自動定位滅火。試驗結果應符合5.10的要求。
火試模型、實驗條件、試驗步驟等應符合GB 4351.1-2005中7.2的規(guī)定。
6.11.2 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
在最小安裝高度及最大安裝高度處分別將1A級別的火試模型放置在4個滅火裝置組成的正方形(邊長為最大保護半徑)的正下方,在火試模型預燃階段應使滅火裝置處于非跟蹤定位狀態(tài)。預燃結束,恢復滅火裝置的跟蹤定位狀態(tài)進行自動定位滅火。試驗結果應符合5.10的要求。
火試模型、實驗條件、試驗步驟等應符合GB 4351.1-2005中7.2的規(guī)定。
6.12 系統(tǒng)的后備電源供配試驗
給系統(tǒng)送入兩路電源,檢查其供電切換功能。送系統(tǒng)送入一路不間斷電源,記錄系統(tǒng)分別在監(jiān)視狀態(tài)和工作狀態(tài)下的連續(xù)運行時間。試驗結果應符合5.13的要求。
6.13 系統(tǒng)運行的可靠性能試驗
將滅火裝置固定在最小安裝高度,在規(guī)定的最大保護半徑處,用試驗火誘發(fā)系統(tǒng)啟動跟蹤定位動作并對準目標射流滅火,以此為一次成功的試驗。如此重復10次,每次間歇5min,試驗結果應符合5.15的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