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1 本標準與NFPA 1150—2004《用于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的異同
NFPA 1150—2004《用于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中規(guī)定的A類泡沫滅火劑雖然也是主要用于撲救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但泡沫產生系統(tǒng)不僅可以為壓縮空氣泡沫系統(tǒng),同時還可以為低倍數(shù)泡沫產生系統(tǒng),或使用飛機噴灑泡沫溶液以形成泡沫,泡沫混合比一般為0.1%~1.0%。
符合NFPA 1150—2004《用于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的A類泡沫滅火劑,可以用于撲救A類火災,但不確定可以在壓縮空氣泡沫系統(tǒng)或低倍數(shù)泡沫產生系統(tǒng)中用于滅非水溶性液體火或用于建筑物的隔熱防護,因為NFPA 1150—2004的技術條款中未制定對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滅火性能指標及隔熱防護性能指標。符合NFPA ll50—2004《用于A類火的泡沫滅火劑》的A類泡沫滅火劑,若用于建筑物的隔熱防護及撲救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災,應符合本標準中相應性能要求。
A.2.2 本標準與GB 15308—2006《泡沫滅火劑》的異同
本標準與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相同之處在于:泡沫液性能要求的判據(jù)部分一致。滅非水溶性液體火性能測試時所使用的流量均為(11.4±0.4)L/min,具有相同的泡沫供給強度,滅火性能級別的劃分規(guī)定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二者對滅非水溶性液體火性能的判據(jù)是相同的。
本標準與GB 15308—2006《泡沫滅火劑》不同之處在于:根據(jù)A類泡沫滅火劑自身特點,在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潤濕性能的要求以及滅A類火的性能要求和隔熱防護性能要求;本標準對供應商申明適用于非水溶性液體火災撲救的A類泡沫產品進行相應的檢驗,并提出相應的性能要求,同時根據(jù)試驗結果在產品標志中注明滅火性能級別、使用條件(包括混合比與發(fā)泡倍數(shù)的特征值)。
NFPA 1150—2004《用于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中規(guī)定的A類泡沫滅火劑雖然也是主要用于撲救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但泡沫產生系統(tǒng)不僅可以為壓縮空氣泡沫系統(tǒng),同時還可以為低倍數(shù)泡沫產生系統(tǒng),或使用飛機噴灑泡沫溶液以形成泡沫,泡沫混合比一般為0.1%~1.0%。
符合NFPA 1150—2004《用于A類火災的泡沫滅火劑》的A類泡沫滅火劑,可以用于撲救A類火災,但不確定可以在壓縮空氣泡沫系統(tǒng)或低倍數(shù)泡沫產生系統(tǒng)中用于滅非水溶性液體火或用于建筑物的隔熱防護,因為NFPA 1150—2004的技術條款中未制定對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的滅火性能指標及隔熱防護性能指標。符合NFPA ll50—2004《用于A類火的泡沫滅火劑》的A類泡沫滅火劑,若用于建筑物的隔熱防護及撲救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災,應符合本標準中相應性能要求。
A.2.2 本標準與GB 15308—2006《泡沫滅火劑》的異同
本標準與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相同之處在于:泡沫液性能要求的判據(jù)部分一致。滅非水溶性液體火性能測試時所使用的流量均為(11.4±0.4)L/min,具有相同的泡沫供給強度,滅火性能級別的劃分規(guī)定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二者對滅非水溶性液體火性能的判據(jù)是相同的。
本標準與GB 15308—2006《泡沫滅火劑》不同之處在于:根據(jù)A類泡沫滅火劑自身特點,在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潤濕性能的要求以及滅A類火的性能要求和隔熱防護性能要求;本標準對供應商申明適用于非水溶性液體火災撲救的A類泡沫產品進行相應的檢驗,并提出相應的性能要求,同時根據(jù)試驗結果在產品標志中注明滅火性能級別、使用條件(包括混合比與發(fā)泡倍數(shù)的特征值)。


室內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