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儀器
a) 天平:感量0.2mg;
b) 稱量瓶:ø50mm×30mm;
c) 干燥器:ø220mm;
d) 真空干燥箱:精度±2℃、±0.002MPa。
6.2.2 試驗步驟
6.2.2.1 在已恒重的稱量瓶中,稱取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2g,精確至0.2mg。
6.2.2.2 將稱量瓶免蓋置于溫度(50±2)℃,真空度(0.095~0.096)MPa的真空干燥箱內1h。
6.2.2.3 取出稱量瓶加蓋置于干燥器內,靜置15min后稱量,精確至0.2mg。
6.2.3 試驗結果
含水率x1按式(2)計算,取差值不超過0.02%的兩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x1=(m1-m2)/m1×100% ………………………………(2) 式中:
m1――干燥前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m2――干燥后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a) 天平:感量0.2mg;
b) 稱量瓶:ø50mm×30mm;
c) 干燥器:ø220mm;
d) 真空干燥箱:精度±2℃、±0.002MPa。
6.2.2 試驗步驟
6.2.2.1 在已恒重的稱量瓶中,稱取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2g,精確至0.2mg。
6.2.2.2 將稱量瓶免蓋置于溫度(50±2)℃,真空度(0.095~0.096)MPa的真空干燥箱內1h。
6.2.2.3 取出稱量瓶加蓋置于干燥器內,靜置15min后稱量,精確至0.2mg。
6.2.3 試驗結果
含水率x1按式(2)計算,取差值不超過0.02%的兩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x1=(m1-m2)/m1×100% ………………………………(2) 式中:
m1――干燥前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m2――干燥后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室內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