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
4.3.7 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
2 取水口(井)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3 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40m;
4 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60m,當采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條文說明
無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一) 提示:
1.寒冷地區(qū)的取水栓口應采用地下式,室外連通管道應埋地。
2.連通管管徑經(jīng)水力計算確定。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二)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三)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四) 提示:
1.因規(guī)范規(guī)定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考慮消防車高度1m,故取水井連通管的標高定為小于等于5m,且管頂?shù)陀谒刈畹陀行弧?br /> 2.取水口具體做法由各地工程具體確定。
3.室外取水口的連通管應與兩座(格)都連接。
4.連通管管徑經(jīng)水力計算確定。
4.3.7 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
2 取水口(井)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3 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40m;
4 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60m,當采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條文說明
無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一) 提示:
1.寒冷地區(qū)的取水栓口應采用地下式,室外連通管道應埋地。
2.連通管管徑經(jīng)水力計算確定。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二)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三)

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做法示例(四) 提示:
1.因規(guī)范規(guī)定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考慮消防車高度1m,故取水井連通管的標高定為小于等于5m,且管頂?shù)陀谒刈畹陀行弧?br /> 2.取水口具體做法由各地工程具體確定。
3.室外取水口的連通管應與兩座(格)都連接。
4.連通管管徑經(jīng)水力計算確定。


室內(nèi)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