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跳水池應采用起泡、涌泉法制波并輔助噴水制波。
9.2.2 采用起泡制波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空氣壓力宜為0.1~0.2MPa;
2 噴嘴噴氣孔的直徑可采用1.5~3.0mm,每個噴嘴噴氣量可按0.019~0.024m3/(mm2·min)計;
3 噴氣嘴成組布置應以跳臺和跳板在池底面水平面投影的正前方1.5m處為中心、以1.5m為半徑的范圍分組布置,或噴嘴在池底滿天星布置,應按3.0m×3.0m的方格均勻布置;
4 供氣管道應埋設在池底結(jié)構(gòu)底板與瓷磚面層之間的墊層內(nèi),如供氣管道明設在池底時,應采取防護跳水人員不被碰傷或擦傷的措施;
5 噴氣嘴和供氣管應采用耐腐蝕的銅、不銹鋼或ABS塑料等材料制造。
9.2.3 采用涌泉法制波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涌泉法制波給水管應與池水循環(huán)凈化處理管道分開設置;
2 涌泉水源應采用跳水池池水;
3 噴嘴宜采用游泳池可調(diào)式給水口或按摩池水力按摩噴嘴;
4 涌泉給水泵的容量應按同時使用的噴嘴數(shù)量計算確定,水泵的出水壓力不宜小于0.10MPa。
9.2.4 采用噴水法制波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水源應為跳水池池水;
2 應設置獨立的加壓水泵和管道系統(tǒng);
3 噴水口壓力不宜小于0.10MPa;
4 噴水嘴應設置在有跳臺及跳板的側(cè)岸上;
5 噴水嘴宜采用水力伸降型,噴嘴直徑宜為15~20mm;
6 噴氣嘴和供氣管應采用耐腐蝕的銅、不銹鋼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ABS)塑料等材料制造。
條文說明
9.2 跳水池制波
9.2.1 氣體起泡法制波,作為正式比賽跳水池采用是可行的,但供氣設備復雜,維修管理麻煩。對一般教學和訓練用的跳水池,可將水力按摩池使用的噴嘴用于跳水池制波,這樣可不設專用的空氣壓縮機,減少設備,節(jié)約投資。因噴水法制波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如果要求制波效果既滿足基本要求,又節(jié)省設備投資,可采用涌泉法制波。
9.2.2 本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數(shù)據(jù)系四川省建筑勘察設計院與四川省游泳館試驗取得的,得到了有關(guān)跳水運動員和教練員的認可。噴氣嘴的位置不允許正對運動員入水處,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噴氣嘴頂面與池底相平,防止撞傷運動員。噴嘴在不使用期間應用蓋帽封堵,以防止池內(nèi)雜質(zhì)沉淀堵塞噴氣孔。應采用銅、不銹鋼、ABS材質(zhì)的管道和噴嘴有利防腐,耐久性能好。
9.2.3 本條對采用涌泉法制波作了具體規(guī)定:
1 涌泉法制波供水管道與池水循環(huán)凈化管道分開,有利于調(diào)節(jié)水浪高度。
2 水泵出水壓力不小于0.10MPa可保證制波效果。
9.2.4 本條提出了采用噴水法制波的要求,該方法在目前應用較普遍,與起泡法同時使用。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