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 目的
檢驗系統(tǒng)重復多次全充、全放電性能。
7.7.2 試驗步驟
連續(xù)10次使試樣進行完全充電后轉入應急狀態(tài)直至過放電保護啟動。記錄首、末次放電時間。
7.7.3 試驗結果
試樣重復多次充、放電性能應滿足6.9的要求。
檢驗系統(tǒng)重復多次全充、全放電性能。
7.7.2 試驗步驟
連續(xù)10次使試樣進行完全充電后轉入應急狀態(tài)直至過放電保護啟動。記錄首、末次放電時間。
7.7.3 試驗結果
試樣重復多次充、放電性能應滿足6.9的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