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報告應包括火焰前鋒通過參照位置的時間,每個測試樣品的情況及火焰特性。同時應提供以下信息:
a) 本標準參考文獻;
b) 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
c) 委托方的名稱和地址;
d) 生產商/供給者的名稱和地址;
e) 對被測制品的全面描述,包括:商品名、結構、方向性、厚度、密度以及哪一面更適合于試驗;一旦給制品涂上油漆,則應記錄所使用的涂料的數量和性質;
f) 對所使用的基材進行描述,并說明將樣品固定在基材上的方法,包括有多少個連接點都應注明;
g) 試驗數據包括:
1) 試驗樣品數量;
2) 使用的引火火焰類型;
3) 引燃時間;
4) 每次測試持續(xù)時間(見11.8);
5) 觀察火焰前鋒的運動情況(見11.6);
6) 觀察樣品的其他性質(見11.12和11.13),包括碎片燃燒時間;
7) 火焰特性(見第12章);
h) 限制使用范圍,例如:“本報告給出的試驗結果僅是試驗制品在本試驗條件下取得,不能單獨作為評估制品潛在火災威脅的依據”;
i) 試驗視為無效的原因解釋。
a) 本標準參考文獻;
b) 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
c) 委托方的名稱和地址;
d) 生產商/供給者的名稱和地址;
e) 對被測制品的全面描述,包括:商品名、結構、方向性、厚度、密度以及哪一面更適合于試驗;一旦給制品涂上油漆,則應記錄所使用的涂料的數量和性質;
f) 對所使用的基材進行描述,并說明將樣品固定在基材上的方法,包括有多少個連接點都應注明;
g) 試驗數據包括:
1) 試驗樣品數量;
2) 使用的引火火焰類型;
3) 引燃時間;
4) 每次測試持續(xù)時間(見11.8);
5) 觀察火焰前鋒的運動情況(見11.6);
6) 觀察樣品的其他性質(見11.12和11.13),包括碎片燃燒時間;
7) 火焰特性(見第12章);
h) 限制使用范圍,例如:“本報告給出的試驗結果僅是試驗制品在本試驗條件下取得,不能單獨作為評估制品潛在火災威脅的依據”;
i) 試驗視為無效的原因解釋。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