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水罐消防車
8.2.1.1 取水訓練時,車輛應停放在堅硬、平坦地面;天然水源取水訓練時,應拉緊手剎,在車輪下墊入止動器材。
8.2.1.2 供水訓練時,選擇的水帶、水帶接口耐壓性能應與水泵出口壓力相匹配。
8.2.1.3 垂直供水訓練時,應選擇牢靠的固定點用水帶掛鉤或其他方式固定好水帶,消防車距離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高層供水時,應在地面設分水器,宜對分水器進行固定;垂直施放水帶應緩慢平穩(wěn),地面人員應在施放水帶接頭落地后才能接應;水帶的正下方不應站人。
8.2.2 泡沫消防車
8.2.2.1 供水訓練時,按 8.2.1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2.2.2 供泡沫訓練時,向泡沫液罐內加泡沫液后,應及時擦拭干凈;供泡沫時應緩慢升壓,緩慢開啟或關閉泡沫槍、泡沫炮和消防車出水口;泡沫不慎進入眼睛,應立刻用清水沖洗。
8.2.3 干粉消防車
8.2.3.1 高壓氣瓶的使用應符合 7.1.2 的要求。
8.2.3.2 干粉噴槍應把持牢靠。
8.2.3.3 不應敲打和改動干粉系統(tǒng)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路。
8.2.4 舉高噴射消防車
8.2.4.1 訓練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
8.2.4.2 訓練時,車輛應停放在堅硬、平坦地面,并綜合考慮地面承載能力;地面比較光滑時,應在支腳下放置防滑墊板;車輛作業(yè)范圍內場地上方不應有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
8.2.4.3 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避免在極限位置工作。
8.2.4.4 支腿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時,受訓者方能站在回轉平臺上;臂架下面不應站人。
8.2.4.5 當風速超過車輛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時,不應進行臂架展開作業(yè)。
8.2.4.6 不應使用舉升臂架懸空吊升水帶出水或直接吊升重型器材。
8.2.5 登高平臺消防車
8.2.5.1 按 8.2.4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2.5.2 操作時,應盡量保持工作平臺平穩(wěn)、勻速升降,不應急起、急停。
8.2.5.3 工作平臺內作業(yè)時,應系緊安全帶并與工作平臺可靠連接;平臺內的操作者應利用平臺內通話器或手持電臺隨時與組訓者及回轉平臺上的操作者保持通信聯(lián)系;回轉平臺上操作者應觀察工作平臺的空間位置,必要時可取代工作平臺的操作。
8.2.5.4 射水訓練時,應緩慢開啟或關閉水槍、水炮和消防車出水口,緩慢調整消防炮的流量;供水管路的重量也應計入載荷;溫度在 0℃ 以下時,應盡量避免水流落在工作平臺上。
8.2.5.5 利用(附)梯架疏散人員時應在荷載范圍內有序、等距、安全向下疏導,下方應有人員接應。
8.2.6 云梯消防車
8.2.6.1 按 8.2.5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2.6.2 搭橋訓練時,應注意橋接點的安全性和堅固性。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