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安裝位置
6.1.1 逃生緩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應急逃生器、逃生繩應安裝在建筑物袋形走道盡頭或室內的窗邊、陽臺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頂平臺等處。室外安裝應有防雨、防曬措施。
6.1.2 逃生緩降器、逃生梯、應急逃生器、逃生繩供人員逃生的開口高度應在1.5m以上,寬度應在0.5m以上,開口下沿距所在樓層地面高度應在1m以上。
6.1.3 自救呼吸器應放置在室內顯眼且便于取用的位置。
6.2 安裝方式
6.2.1 逃生滑道的入口圈、固定式逃生梯應安裝在建筑物的墻體、地面及結構堅固的部分。逃生緩降器、應急逃生器、逃生繩應采用安裝連接栓、支架和墻體連接的固定方式,連接強度應滿足相應設計要求。懸掛式逃生梯應采用夾緊裝置與墻體連接,夾緊裝置應能根據(jù)墻體厚度進行調節(jié),除固定式逃生梯外其他產(chǎn)品應設置在專用箱內。
6.2.2 逃生避難器材在其安裝或放置位置應有明顯的標志,并配有燈光或熒光指示。
6.2.3 逃生緩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應急逃生器、逃生繩等產(chǎn)品的使用說明或使用方法簡圖應固定在產(chǎn)品使用位置,自救呼吸器產(chǎn)品使用說明或使用方法簡圖應在其產(chǎn)品外包裝上。
6.2.4 逃生緩降器、懸掛式逃生梯、逃生滑道、應急逃生器、逃生繩展開后不應和建筑物有干涉現(xiàn)象,逃生緩降器、應急逃生器、逃生繩的繩索垂線與建筑物外墻間的距離應大于0.2m,固定式逃生梯的踏板以及逃生滑道的外側與建筑物外墻間的距離應大于0.3m。
6.2.5 逃生緩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應急逃生器、逃生繩安裝時在水平方向應保持一定間隔。逃生緩降器、應急逃生器和逃生繩的繩索垂線間距以及逃生梯、逃生滑道外側間距應大于1.0m,以防止使用過程中的相互干涉。
6.2.6 逃生緩降器、應急逃生器、逃生繩的安裝高度應距所在樓層地面1.5m~1.8m;逃生滑道進口的高度應距所在樓層地面1.0m以內。
6.2.7 完全展開后的逃生緩降器和應急逃生器的繩索底端、懸掛式逃生梯最底端的梯蹬、固定式逃生梯最底端的踏板,逃生繩的底端距地面的距離應在0.5m以內,逃生滑道袋體末端距地面的距離應在1.0m以內。
6.3 其他逃生避難器材的安裝位置和安裝方式應滿足相應設計及安全使用要求。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