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摩托車的型號編制方法如下:
4.2.1 摩托車底盤特征代號表示方法見表1。
表1 摩托車底盤特征代號表示方法
4.2.2 滅火裝置選擇所配備的最主要滅火裝備,特征代號表示方法見表2。
表2 滅火裝置特征代號表示方法
4.2.3 救援裝置的特征代號用TZ表示(包括偵檢、警戒、破拆、救生、堵漏、排煙、照明等裝置)。
4.2.4 型號示例:
a)在QM250J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40L儲液罐的噴霧滅火裝置的兩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2PW/40-QM250J;
b)在SAD125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9.6kW手抬機動消防泵組的三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3JB/9.6-SAD125;
c)在XYST26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100L泡沫混合液泡沫滅火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PM/100-XYST260;
d)在SAD125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100kg干粉滅火劑的三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3GF/100-SAD125;
e)在XYST40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混合配置100kg干粉滅火劑和50L泡沫混合液泡沫滅火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GF/100-PM/50-XYST400;
f)在XYST40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救援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TZ-XYST400;
g)在XYST40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50L泡沫混合液泡沫滅火裝置以及配置救援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PM/50-TZ-XYST400。
4.2.1 摩托車底盤特征代號表示方法見表1。
表1 摩托車底盤特征代號表示方法
4.2.2 滅火裝置選擇所配備的最主要滅火裝備,特征代號表示方法見表2。
表2 滅火裝置特征代號表示方法
4.2.3 救援裝置的特征代號用TZ表示(包括偵檢、警戒、破拆、救生、堵漏、排煙、照明等裝置)。
4.2.4 型號示例:
a)在QM250J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40L儲液罐的噴霧滅火裝置的兩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2PW/40-QM250J;
b)在SAD125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9.6kW手抬機動消防泵組的三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3JB/9.6-SAD125;
c)在XYST26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100L泡沫混合液泡沫滅火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PM/100-XYST260;
d)在SAD125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100kg干粉滅火劑的三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3GF/100-SAD125;
e)在XYST40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混合配置100kg干粉滅火劑和50L泡沫混合液泡沫滅火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GF/100-PM/50-XYST400;
f)在XYST40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救援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TZ-XYST400;
g)在XYST400摩托車底盤上改裝的,配置50L泡沫混合液泡沫滅火裝置以及配置救援裝置的四輪消防摩托車,其型號為XMC4PM/50-TZ-XYST400。


住宅設(shè)計規(guī)范 GB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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