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消防員護目鏡(以下簡稱護目鏡)與佩戴者皮膚接觸的部分不應使用影響健康或安全的材料,不應存在致敏、致癌、變異和毒性作用的因素。
5.1.2 生產(chǎn)商應提供護目鏡清潔、維護及消毒方法,按此方法操作不應對護目鏡產(chǎn)生不良影響及對佩戴者造成傷害。
5.1.3 護目鏡應具有良好的透氣性。
5.1.4 護目鏡應配有套筒形的柔性織物保護套。
5.1.2 生產(chǎn)商應提供護目鏡清潔、維護及消毒方法,按此方法操作不應對護目鏡產(chǎn)生不良影響及對佩戴者造成傷害。
5.1.3 護目鏡應具有良好的透氣性。
5.1.4 護目鏡應配有套筒形的柔性織物保護套。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