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標志
在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外殼的明顯位置應設置永久性標志牌,并應以箭頭標示介質流動方向。標志牌內容應至少包括:產(chǎn)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產(chǎn)品編號、工作壓力范圍、流量范圍、七氟丙烷混合比、執(zhí)行標準、生產(chǎn)單位名稱或商標等。
標志牌按照6.11進行鹽霧腐蝕試驗后標志仍應清晰可識。
5.4.2 材料
與七氟丙烷和泡沫混合液直接接觸的零部件應采用耐腐蝕性能不低于銅合金的材料制造。
5.4.3 主要性能參數(shù)
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主要性能參數(shù)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5.4.4 強度和密封
5.4.4.1 強度
按6.2進行強度試驗,試驗壓力應為其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保持5min,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的任何部件應無泄漏、結構損壞、永久變形和破裂。
5.4.4.2 密封
按6.3進行密封試驗,試驗壓力應為其最大工作壓力的1.1倍,保持5min,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的任何部件應無滲漏、變形和損壞。
5.4.5 耐水沖擊
按6.4進行耐水沖擊試驗,將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進口壓力和流量調節(jié)到最大值,連續(xù)工作10min,各部件應無松動、脫落和滲漏。 具有平衡閥的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其平衡閥應符合GB 20031—2005中5.1.5.3要求。
在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外殼的明顯位置應設置永久性標志牌,并應以箭頭標示介質流動方向。標志牌內容應至少包括:產(chǎn)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產(chǎn)品編號、工作壓力范圍、流量范圍、七氟丙烷混合比、執(zhí)行標準、生產(chǎn)單位名稱或商標等。
標志牌按照6.11進行鹽霧腐蝕試驗后標志仍應清晰可識。
5.4.2 材料
與七氟丙烷和泡沫混合液直接接觸的零部件應采用耐腐蝕性能不低于銅合金的材料制造。
5.4.3 主要性能參數(shù)
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主要性能參數(shù)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5.4.4 強度和密封5.4.4.1 強度
按6.2進行強度試驗,試驗壓力應為其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保持5min,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的任何部件應無泄漏、結構損壞、永久變形和破裂。
5.4.4.2 密封
按6.3進行密封試驗,試驗壓力應為其最大工作壓力的1.1倍,保持5min,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的任何部件應無滲漏、變形和損壞。
5.4.5 耐水沖擊
按6.4進行耐水沖擊試驗,將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進口壓力和流量調節(jié)到最大值,連續(xù)工作10min,各部件應無松動、脫落和滲漏。 具有平衡閥的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裝置,其平衡閥應符合GB 20031—2005中5.1.5.3要求。


消防產(chǎn)品 消防安全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