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第7部分: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Escape apparatus for building fire—
Part 7:Filtering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for self-rescue from fire
GB 21976.7-2012
2012-11-05發(fā)布 2013-06-01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fā)布
本部分的5.1~5.8、第7章、8.1.1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GB 21976《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配備指南;
—第2部分:逃生緩降器;
—第3部分:逃生梯;
—第4部分:逃生滑道;
—第5部分:應急逃生器;
—第6部分:逃生繩;
—第7部分: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第8部分:化學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 ...
本部分為GB 21976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部分參考了 EN 403:2004《自救用呼吸保護器 火災用帶面罩的過濾裝置 要求、試驗和標志》 (英文版)。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器具配件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13/SC 5)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凌新亮、戴國定、楊小時、汪禮苗、曾悅雷、楊曉華。
本部分為首次發(fā)布。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