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建筑構(gòu)件耐火試驗方法
第9部分:非承重吊頂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Fire-resistance tests一Elements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Part 9: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non-loadbearing ceiling elements
(ISO 834-9:2003,MOD)
GB/T 9978.9-2008 2008-06-26 發(fā)布 2009-03-01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fā)布
GB/T 9978《建筑構(gòu)件耐火試驗方法》預計分為如下若干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第 2 部分:耐火試驗爐的校準;
——第 3 部分:試驗方法和試驗數(shù)據(jù)應用注釋;
——第 4 部分:承重垂直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第 5 部分:承重水平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第 6 部分,梁的特殊要求;
——第 7 部分:柱的特殊要求;
——第 8 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第 9 部分:非承重吊頂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
本部分為GB/T 9978的第9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834-9:2003《耐火試驗 建筑構(gòu)件 第9部分:非承重水平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根據(jù)ISO 834-9:2003重新起草。附錄A為ISO 834-9:2003原有附錄,附錄B列出了本部分章條編號與ISO 834-9:2003章條編號的對照一覽表。
考慮到我國國情,在采用ISO 834-9:2003時,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關(guān)技術(shù)性差異已編入正文中并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頁邊空白處用垂直單線標識。在附錄C中給出了這些技術(shù)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以供參考。
為便于使用,對應于ISO 834-9:2003,本部分還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ISO 834的本部分”修改為“GB/T 9978中的本部分”;
——用小數(shù)點“.”代替作為小數(shù)點的逗號“,”;
——刪除國際標準的前言和引言。
本部分附錄A、附錄B 和附錄C均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技術(shù)委員會建筑構(gòu)件耐火性能分技術(shù)委員會(SAC/TC 113/SC 8)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刁曉亮、趙華利、韓偉平、黃偉、董學京、俞穎飛、李博、李希全、阮濤、白淑英。
注意事項:試件的安裝、試驗和剩余物的處理過程中都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試驗期間還可能會產(chǎn)生一些有毒或有害的煙塵和氣體。因此,相應部門要對與試驗有關(guān)的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使之充分了解試驗的危險性,并在試驗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試驗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試驗后應妥善處理試件的殘余物,以充分保證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
建筑構(gòu)件耐火試驗方法
第9部分:非承重吊頂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Fire-resistance tests一Elements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Part 9: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non-loadbearing ceiling elements
(ISO 834-9:2003,MOD)
GB/T 9978.9-2008 2008-06-26 發(fā)布 2009-03-01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fā)布
GB/T 9978《建筑構(gòu)件耐火試驗方法》預計分為如下若干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第 2 部分:耐火試驗爐的校準;
——第 3 部分:試驗方法和試驗數(shù)據(jù)應用注釋;
——第 4 部分:承重垂直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第 5 部分:承重水平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第 6 部分,梁的特殊要求;
——第 7 部分:柱的特殊要求;
——第 8 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第 9 部分:非承重吊頂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
……
本部分為GB/T 9978的第9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834-9:2003《耐火試驗 建筑構(gòu)件 第9部分:非承重水平分隔構(gòu)件的特殊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根據(jù)ISO 834-9:2003重新起草。附錄A為ISO 834-9:2003原有附錄,附錄B列出了本部分章條編號與ISO 834-9:2003章條編號的對照一覽表。
考慮到我國國情,在采用ISO 834-9:2003時,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關(guān)技術(shù)性差異已編入正文中并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頁邊空白處用垂直單線標識。在附錄C中給出了這些技術(shù)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以供參考。
為便于使用,對應于ISO 834-9:2003,本部分還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ISO 834的本部分”修改為“GB/T 9978中的本部分”;
——用小數(shù)點“.”代替作為小數(shù)點的逗號“,”;
——刪除國際標準的前言和引言。
本部分附錄A、附錄B 和附錄C均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技術(shù)委員會建筑構(gòu)件耐火性能分技術(shù)委員會(SAC/TC 113/SC 8)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刁曉亮、趙華利、韓偉平、黃偉、董學京、俞穎飛、李博、李希全、阮濤、白淑英。
注意事項:試件的安裝、試驗和剩余物的處理過程中都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試驗期間還可能會產(chǎn)生一些有毒或有害的煙塵和氣體。因此,相應部門要對與試驗有關(guān)的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使之充分了解試驗的危險性,并在試驗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試驗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試驗后應妥善處理試件的殘余物,以充分保證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