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將試樣狀態(tài)調(diào)貨至質量恒定后,稱量試樣的質量m1,精確至0.5g,再測量試樣的實際邊長,精確至1mm,根據(jù)實際邊長計界該試樣的而積A。
7.2 在試樣背面背襯一塊尺寸為500mm×500mm×20mm,表現(xiàn)密度為850kg/m3±50kg/m3的硅酸鈣板,用金屬試樣架將試樣連同背襯板一同安裝固定在試驗爐一側的開口處。試樣表面應正對燃燒室,對于非對稱性試樣,在試樣的兩個表面上均應試驗。試樣與實驗爐開口的接合處應予以密封。
7.3 依次啟動測量控制系統(tǒng)、排煙系統(tǒng)和供油供風系統(tǒng),打開燃燒器并點火,同時開始計時:試驗過程中的爐內(nèi)溫度控制應符合5.4規(guī)定。
7.4 試驗吋間為30min。試驗結束后應依次關閉燃燒器、供油供風系統(tǒng)、測量控制系統(tǒng)和排煙系統(tǒng)。
7.5 取下試樣,注意觀察爐臺上是否存在試樣燃燒失落物。收集試樣燃燒失落物,并連同試樣按6.2規(guī)定進行狀態(tài)調(diào)節(jié)后稱取質量m2。
注:燃燒失落物指試驗時和試驗后從試樣上碎裂或掉落的所有碳化物、灰和其他殘屑。
7.6 按GB/T 14402給出的試驗方法測量試樣的凈熱值PCl。
7.7 對于對稱件試樣.通常只需采用2個試樣進行試驗:當采用2個試樣時,應按8.1規(guī)定計算2個試樣的單位面積質量損失,并計算其算術平均值,若其中某個試樣的單位面積損失與平均值之差超過10%,則應在2個試樣之外另取1個試樣進松試驗,這種怙況下應報告這3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對于非對稱性試樣,試樣的正反面均應進行2次(或3次)試驗,數(shù)據(jù)計算方式與對稱性試樣相同。
7.2 在試樣背面背襯一塊尺寸為500mm×500mm×20mm,表現(xiàn)密度為850kg/m3±50kg/m3的硅酸鈣板,用金屬試樣架將試樣連同背襯板一同安裝固定在試驗爐一側的開口處。試樣表面應正對燃燒室,對于非對稱性試樣,在試樣的兩個表面上均應試驗。試樣與實驗爐開口的接合處應予以密封。
7.3 依次啟動測量控制系統(tǒng)、排煙系統(tǒng)和供油供風系統(tǒng),打開燃燒器并點火,同時開始計時:試驗過程中的爐內(nèi)溫度控制應符合5.4規(guī)定。
7.4 試驗吋間為30min。試驗結束后應依次關閉燃燒器、供油供風系統(tǒng)、測量控制系統(tǒng)和排煙系統(tǒng)。
7.5 取下試樣,注意觀察爐臺上是否存在試樣燃燒失落物。收集試樣燃燒失落物,并連同試樣按6.2規(guī)定進行狀態(tài)調(diào)節(jié)后稱取質量m2。
注:燃燒失落物指試驗時和試驗后從試樣上碎裂或掉落的所有碳化物、灰和其他殘屑。
7.6 按GB/T 14402給出的試驗方法測量試樣的凈熱值PCl。
7.7 對于對稱件試樣.通常只需采用2個試樣進行試驗:當采用2個試樣時,應按8.1規(guī)定計算2個試樣的單位面積質量損失,并計算其算術平均值,若其中某個試樣的單位面積損失與平均值之差超過10%,則應在2個試樣之外另取1個試樣進松試驗,這種怙況下應報告這3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對于非對稱性試樣,試樣的正反面均應進行2次(或3次)試驗,數(shù)據(jù)計算方式與對稱性試樣相同。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