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供熱管理單位應建立應急搶修物資管理制度,規(guī)范各類搶修物資的采購、儲備、保管和使用等流程。
3.2.2 搶修隊伍應配備專用車輛、可移動電源、通信設備、檢測儀器、安全警示器具等裝備和搶修工具、常用材料等備品備件,并宜設立搶修專用裝備及材料庫。
3.2.3 搶修設備應保證狀況良好,并應由搶修組織機構統(tǒng)一調配,不得挪作他用。
3.2.4 搶修隊員應按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定配備安全防護裝備。
條文說明
3.2 應急設施及物資配備
3.2.2 鍋爐配件以及大口徑波紋補償器、閥門等訂貨周期長的材料物資應提前做好儲備。
3.2.4 搶修隊員應配備的安全防護裝備包括氣體檢測儀、呼吸防護裝備、墜落防護裝備、應急救援裝備及個人裝備等。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