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油注氮消防系統(tǒng)組件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檢測。
4.2.1 消防柜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2.1.1 消防柜應包括實現如下功能的部件:氮氣儲存、安全泄壓、氮氣釋放、壓力顯示、欠壓報警、氮氣減壓、機械聯(lián)鎖、油氣隔離、排油、漏油觀測以及與之配套的管路管件。
4.2.1.2 消防柜內應設耐久的固定銘牌,并應標明生產廠家、儲存容器的編號、容積、皮重、充裝日期和充裝壓力等。
4.2.1.3 氮氣釋放閥宜安裝在氮氣儲存容器上,氮氣釋放閥以后的管路在平時應處于無壓狀態(tài)。
4.2.1.4 氮氣釋放閥或氮氣儲存容器上應設置欠壓警報機構,儲存容器內貯存壓力下降到設定值時應能輸出欠壓信號。
4.2.1.5 氮氣儲存容器上應設有安全泄壓裝置,安全泄壓裝置動作壓力設定值應不小于1.25倍最大工作壓力,但不得大于1.5倍最大工作壓力的95%。
4.2.1.6 氮氣釋放閥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氮氣儲存容器的最大工作壓力。
4.2.1.7 氮氣釋放閥及其輔助的控制驅動裝置動作靈活,不得有任何故障和結構損壞。
4.2.1.8 氮氣釋放閥與注氮管路之間應采用撓性連接。
4.2.1.9 注氮管路上應設置機械聯(lián)鎖閥,機械聯(lián)鎖閥在正常情況下處于關閉狀態(tài),通過排油閥聯(lián)鎖開啟。
4.2.1.10 注氮管路應設置能夠排出泄漏氮氣的排氣組件。采用阻尼孔作為排氣組件時,裝置進行排油注氮的過程中,阻尼孔泄漏的氮氣量不應大于氮氣總量的3%;采用機械式排氣組件時,排氣組件的關閉壓力應不大于0.5倍油氣隔離裝置動作壓力。
4.2.1.11 注氮管路上應設置信號反饋裝置,信號反饋裝置應設置在油氣隔離裝置前端,當注氮時信號反饋裝置應能向消防控制柜發(fā)出注氮信號。
4.2.1.12 流量調節(jié)閥出口流量不應小于設計所要求的流量。
4.2.1.13 排油閥之前應安裝檢修閥。
4.2.1.14 排油閥接到啟動信號至完全開啟時間不應大于1s。
4.2.1.15 排油閥或排油管路上應設置信號反饋裝置,當排油時應能向消防控制柜發(fā)出排油信號。
4.2.1.16 排油閥下部的排油管路上應設置漏油觀測及漏油報警裝置,當出現漏油時應能可靠觀測并能發(fā)出漏油報警信號。
4.2.2 排油管路中排油閥與排油連接閥之間的閥門及部件必須能承受與變壓器本體相同的真空強度。
4.2.3 注氮管路中流量調節(jié)閥與注氮隔離閥之間的閥門及部件必須能承受與變壓器本體相同的真空強度。
4.2.4 斷流閥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2.4.1 斷流閥的通徑應與變壓器氣體繼電器的通徑一致。
4.2.4.2 斷流閥應具有手動復位裝置。
4.2.4.3 斷流閥在達到額定流量時應能可靠關閉。
4.2.4.4 斷流閥動作時應能輸出接點信號。
4.2.4.5 斷流閥應帶有監(jiān)視窗,能直接觀察閥門啟閉狀況。
4.2.4.6 斷流閥必須能承受與變壓器本體相同的真空強度。
4.2.5 消防控制柜應具備以下功能:
4.2.5.1 自動、手動工作狀態(tài)顯示功能。
4.2.5.2 斷路器跳閘、重瓦斯保護動作信號顯示功能。
4.2.5.3 油箱超壓信號顯示功能。
4.2.5.4 兩路火警信號顯示功能。
4.2.5.5 漏油警報顯示功目能。
4.2.5.6 排油反饋顯示功能。
4.2.5.7 注氮反饋顯示功能。
4.2.5.8 氮氣儲存容器欠壓警報顯示功能。
4.2.5.9 斷流閥信號顯示功能。
4.2.5.10 檢修反饋信號顯示功能。
4.2.5.11 消音功能。
4.2.5.12 關鍵信息的存儲或打印功能。
4.2.5.13 提供通信接口,能與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聯(lián)網。
4.2.1 消防柜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2.1.1 消防柜應包括實現如下功能的部件:氮氣儲存、安全泄壓、氮氣釋放、壓力顯示、欠壓報警、氮氣減壓、機械聯(lián)鎖、油氣隔離、排油、漏油觀測以及與之配套的管路管件。
4.2.1.2 消防柜內應設耐久的固定銘牌,并應標明生產廠家、儲存容器的編號、容積、皮重、充裝日期和充裝壓力等。
4.2.1.3 氮氣釋放閥宜安裝在氮氣儲存容器上,氮氣釋放閥以后的管路在平時應處于無壓狀態(tài)。
4.2.1.4 氮氣釋放閥或氮氣儲存容器上應設置欠壓警報機構,儲存容器內貯存壓力下降到設定值時應能輸出欠壓信號。
4.2.1.5 氮氣儲存容器上應設有安全泄壓裝置,安全泄壓裝置動作壓力設定值應不小于1.25倍最大工作壓力,但不得大于1.5倍最大工作壓力的95%。
4.2.1.6 氮氣釋放閥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氮氣儲存容器的最大工作壓力。
4.2.1.7 氮氣釋放閥及其輔助的控制驅動裝置動作靈活,不得有任何故障和結構損壞。
4.2.1.8 氮氣釋放閥與注氮管路之間應采用撓性連接。
4.2.1.9 注氮管路上應設置機械聯(lián)鎖閥,機械聯(lián)鎖閥在正常情況下處于關閉狀態(tài),通過排油閥聯(lián)鎖開啟。
4.2.1.10 注氮管路應設置能夠排出泄漏氮氣的排氣組件。采用阻尼孔作為排氣組件時,裝置進行排油注氮的過程中,阻尼孔泄漏的氮氣量不應大于氮氣總量的3%;采用機械式排氣組件時,排氣組件的關閉壓力應不大于0.5倍油氣隔離裝置動作壓力。
4.2.1.11 注氮管路上應設置信號反饋裝置,信號反饋裝置應設置在油氣隔離裝置前端,當注氮時信號反饋裝置應能向消防控制柜發(fā)出注氮信號。
4.2.1.12 流量調節(jié)閥出口流量不應小于設計所要求的流量。
4.2.1.13 排油閥之前應安裝檢修閥。
4.2.1.14 排油閥接到啟動信號至完全開啟時間不應大于1s。
4.2.1.15 排油閥或排油管路上應設置信號反饋裝置,當排油時應能向消防控制柜發(fā)出排油信號。
4.2.1.16 排油閥下部的排油管路上應設置漏油觀測及漏油報警裝置,當出現漏油時應能可靠觀測并能發(fā)出漏油報警信號。
4.2.2 排油管路中排油閥與排油連接閥之間的閥門及部件必須能承受與變壓器本體相同的真空強度。
4.2.3 注氮管路中流量調節(jié)閥與注氮隔離閥之間的閥門及部件必須能承受與變壓器本體相同的真空強度。
4.2.4 斷流閥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2.4.1 斷流閥的通徑應與變壓器氣體繼電器的通徑一致。
4.2.4.2 斷流閥應具有手動復位裝置。
4.2.4.3 斷流閥在達到額定流量時應能可靠關閉。
4.2.4.4 斷流閥動作時應能輸出接點信號。
4.2.4.5 斷流閥應帶有監(jiān)視窗,能直接觀察閥門啟閉狀況。
4.2.4.6 斷流閥必須能承受與變壓器本體相同的真空強度。
4.2.5 消防控制柜應具備以下功能:
4.2.5.1 自動、手動工作狀態(tài)顯示功能。
4.2.5.2 斷路器跳閘、重瓦斯保護動作信號顯示功能。
4.2.5.3 油箱超壓信號顯示功能。
4.2.5.4 兩路火警信號顯示功能。
4.2.5.5 漏油警報顯示功目能。
4.2.5.6 排油反饋顯示功能。
4.2.5.7 注氮反饋顯示功能。
4.2.5.8 氮氣儲存容器欠壓警報顯示功能。
4.2.5.9 斷流閥信號顯示功能。
4.2.5.10 檢修反饋信號顯示功能。
4.2.5.11 消音功能。
4.2.5.12 關鍵信息的存儲或打印功能。
4.2.5.13 提供通信接口,能與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聯(lián)網。


鐵路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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