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 當鉆探方法難以準確查明地下情況時,可采用探井、探槽進行勘探。在壩址、地下工程、大型邊坡等勘察中,當需詳細查明深部巖層性質(zhì)、構(gòu)造特征時,可采用豎井或平洞。
9.3.2 探井的深度不宜超過地下水位。豎井和平洞的深度、長度、斷面按工程要求確定。
9.3.3 對探井、探槽和探洞除文字描述記錄外,尚應(yīng)以剖面圖、展示圖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巖性、地層分界、構(gòu)造特征、取樣和原位試驗位置,并輔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片。
9.3.1 當鉆探方法難以準確查明地下情況時,可采用探井、探槽進行勘探。在壩址、地下工程、大型邊坡等勘察中,當需詳細查明深部巖層性質(zhì)、構(gòu)造特征時,可采用豎井或平洞。
9.3.2 探井的深度不宜超過地下水位。豎井和平洞的深度、長度、斷面按工程要求確定。
9.3.3 對探井、探槽和探洞除文字描述記錄外,尚應(yīng)以剖面圖、展示圖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巖性、地層分界、構(gòu)造特征、取樣和原位試驗位置,并輔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