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1 試驗裝置由點火源、錐形收集器、排煙管道、風(fēng)機、稱重臺及測量裝置等組成。
B.2.2 本試驗方法使用(250 mm±10 mm) X (250 mm±10 mm)的方形點火器作為點火源,點火源可采用工業(yè)丙烷或天然氣作燃料。點火器的邊管由不銹鋼管制作,材料厚度0.89 mm±0.05 mm,管直徑13 mm±1 mm。前邊管開有14個向外的孔,9個向下的孔,每個孔相距13 mm±1 mm;右邊管和左邊管向外各開6個孔,每個孔間距13 mm±1 mm,另在右邊管、左邊管和后邊管向內(nèi)45°的位置各開4個孔,每個孔間距50 mm±2 mm。所有孔的直徑均為1 mm±0.1 mm(見圖B.1和圖B.2)。長1.07 m±0.2 m的點火器直臂焊接在前邊管的后部,與點火器平面呈30°角(見圖B.3),點火器置于可調(diào)高度的支撐桿上,通過砝碼或其他機械裝置保持平衡。

B.2.3 錐形收集器應(yīng)當(dāng)安裝在稱重臺和試樣的正上方,底部尺寸3000 mmX3000 mm,高1000 mm, 錐形收集器的頂部為﹣ 900 mm X 900 mm X 900 mm的正方體,為增加氣體混合效果,采用兩塊 500 mmX900 mm的鋼板安裝在頂部的正方體內(nèi),形成煙氣均混器。收集罩底邊與稱重臺距離2.4 m。 其結(jié)構(gòu)尺寸見圖B.4。
B.2.4 排煙管道的安裝要求及測量位置見GA 111—1995中3.4.3~3.4.5,及GA 111—1995圖5。
B.2.5 風(fēng)機的安裝要求見GA 111—1995中3.6。
B.2.2 本試驗方法使用(250 mm±10 mm) X (250 mm±10 mm)的方形點火器作為點火源,點火源可采用工業(yè)丙烷或天然氣作燃料。點火器的邊管由不銹鋼管制作,材料厚度0.89 mm±0.05 mm,管直徑13 mm±1 mm。前邊管開有14個向外的孔,9個向下的孔,每個孔相距13 mm±1 mm;右邊管和左邊管向外各開6個孔,每個孔間距13 mm±1 mm,另在右邊管、左邊管和后邊管向內(nèi)45°的位置各開4個孔,每個孔間距50 mm±2 mm。所有孔的直徑均為1 mm±0.1 mm(見圖B.1和圖B.2)。長1.07 m±0.2 m的點火器直臂焊接在前邊管的后部,與點火器平面呈30°角(見圖B.3),點火器置于可調(diào)高度的支撐桿上,通過砝碼或其他機械裝置保持平衡。


B.2.3 錐形收集器應(yīng)當(dāng)安裝在稱重臺和試樣的正上方,底部尺寸3000 mmX3000 mm,高1000 mm, 錐形收集器的頂部為﹣ 900 mm X 900 mm X 900 mm的正方體,為增加氣體混合效果,采用兩塊 500 mmX900 mm的鋼板安裝在頂部的正方體內(nèi),形成煙氣均混器。收集罩底邊與稱重臺距離2.4 m。 其結(jié)構(gòu)尺寸見圖B.4。
B.2.4 排煙管道的安裝要求及測量位置見GA 111—1995中3.4.3~3.4.5,及GA 111—1995圖5。B.2.5 風(fēng)機的安裝要求見GA 111—1995中3.6。


泡沫滅火劑 GB153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