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1 一般要求
容器閥的設計應保證在啟動時其零部件均不應被噴出閥門之外。
6.14.2 材料
容器閥體及其內部機械零件應采用奧氏體不銹鋼、銅合金制造,也可用強度、耐腐蝕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質的其它金屬材料制造。
彈性密封墊、密封劑及相關部件應采用長期與滅火劑接觸而不損壞或變形的材料制造。
6.14.3 工作壓力
容器閥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滅火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
6.14.4 液壓強度
按7.3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壓力為1.5倍滅火裝置最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5min,容器閥及其附件不應滲漏、變形或損壞。
6.14.5 密封性能
按7.4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密封試驗,試驗壓力為1.1倍滅火裝置最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5min,容器閥在關閉狀態(tài)下應無氣泡泄漏;容器閥在開啟狀態(tài)下各連接密封部位的氣泡泄漏量不應超過每分鐘20個。
6.14.6 抗超壓性能
按7.5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液壓超壓試驗,容器閥及其附件不應有破裂現(xiàn)象。
6.14.7 工作可靠性
按7.15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工作可靠性試驗,容器閥及其輔助的控制驅動裝置應動作靈活、可靠,不應出現(xiàn)任何故障或結構損壞(正常工作時允許損壞的零件除外),試驗后容器閥的密封性能應符合6.14.5的規(guī)定。
6.14.8 最大和最小工作壓力下動作性能
按7.16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最大和最小工作壓力下動作試驗,容器閥的動作應準確、可靠,并完全開啟。
容器閥的設計應保證在啟動時其零部件均不應被噴出閥門之外。
6.14.2 材料
容器閥體及其內部機械零件應采用奧氏體不銹鋼、銅合金制造,也可用強度、耐腐蝕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質的其它金屬材料制造。
彈性密封墊、密封劑及相關部件應采用長期與滅火劑接觸而不損壞或變形的材料制造。
6.14.3 工作壓力
容器閥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滅火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
6.14.4 液壓強度
按7.3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壓力為1.5倍滅火裝置最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5min,容器閥及其附件不應滲漏、變形或損壞。
6.14.5 密封性能
按7.4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密封試驗,試驗壓力為1.1倍滅火裝置最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5min,容器閥在關閉狀態(tài)下應無氣泡泄漏;容器閥在開啟狀態(tài)下各連接密封部位的氣泡泄漏量不應超過每分鐘20個。
6.14.6 抗超壓性能
按7.5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液壓超壓試驗,容器閥及其附件不應有破裂現(xiàn)象。
6.14.7 工作可靠性
按7.15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工作可靠性試驗,容器閥及其輔助的控制驅動裝置應動作靈活、可靠,不應出現(xiàn)任何故障或結構損壞(正常工作時允許損壞的零件除外),試驗后容器閥的密封性能應符合6.14.5的規(guī)定。
6.14.8 最大和最小工作壓力下動作性能
按7.16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最大和最小工作壓力下動作試驗,容器閥的動作應準確、可靠,并完全開啟。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