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驅動力
在最低工作溫度下,氣動型驅動裝置的驅動力與生產單位公布值的偏差不超過10%。
5.2.2 最大工作壓力
氣動型驅動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由系統(tǒng)設計要求確定。
5.2.3 密封要求
氣動型驅動裝置按7.2.6.1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1.1倍最大工作壓力,保壓3min,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氣泡泄漏。
5.2.4 強度要求
按7.2.7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壓力為1.5倍最大工作壓力,保壓2min,驅動裝置不得有變形、滲漏現(xiàn)象。
5.2.5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7.2.3.2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可靠性試驗時,氣動型驅動裝置在±20℃±5℃溫度下應能連續(xù)動作100次,在最高和最低工作溫度下各連續(xù)動作10次。試驗時驅動裝置動作應靈活、準確,不得出現(xiàn)任何故障和結構損壞。
5.2.6 耐腐蝕要求
按7.2.9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鹽霧腐蝕試驗,氣動型驅動裝置各部位不得有明顯的腐蝕損壞,驅動力應不下降。試驗后,再進行氣密性試驗和一次常溫下的工作可靠性試驗,結果應符合5.2.3和5.2.5的要求。
5.2.7 標志
在氣動型驅動裝置的表面應至少標有型號規(guī)格、最大工作壓力、工作環(huán)境溫度、廠名或商標。
在最低工作溫度下,氣動型驅動裝置的驅動力與生產單位公布值的偏差不超過10%。
5.2.2 最大工作壓力
氣動型驅動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由系統(tǒng)設計要求確定。
5.2.3 密封要求
氣動型驅動裝置按7.2.6.1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1.1倍最大工作壓力,保壓3min,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氣泡泄漏。
5.2.4 強度要求
按7.2.7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壓力為1.5倍最大工作壓力,保壓2min,驅動裝置不得有變形、滲漏現(xiàn)象。
5.2.5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7.2.3.2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可靠性試驗時,氣動型驅動裝置在±20℃±5℃溫度下應能連續(xù)動作100次,在最高和最低工作溫度下各連續(xù)動作10次。試驗時驅動裝置動作應靈活、準確,不得出現(xiàn)任何故障和結構損壞。
5.2.6 耐腐蝕要求
按7.2.9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鹽霧腐蝕試驗,氣動型驅動裝置各部位不得有明顯的腐蝕損壞,驅動力應不下降。試驗后,再進行氣密性試驗和一次常溫下的工作可靠性試驗,結果應符合5.2.3和5.2.5的要求。
5.2.7 標志
在氣動型驅動裝置的表面應至少標有型號規(guī)格、最大工作壓力、工作環(huán)境溫度、廠名或商標。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