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 應定期檢查省電裝置所帶負荷的電壓、電流等電氣參數。
6.0.2 當用戶增加負荷后,應重新核對省電裝置的容量是否滿足用戶的負荷要求,不得超負荷使用省電裝置。
6.0.3 應保證省電裝置的使用環(huán)境符合本規(guī)程第5.2.1條的規(guī)定。
條文說明
6 維護
6.0.2 由于安裝省電裝置是按照當前用電負荷考慮的,所以當用戶增加設備或因整個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變化導致負載增加時,應重新核對省電裝置的容量是否能適應系統(tǒng)改變后的情況。如果不適應,就需要更換省電裝置及其配套器件和導線。


室內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