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 統(tǒng)一管理單位負責組織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逃生技能。
5.6.2 統(tǒng)一管理單位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5.6.3 統(tǒng)一管理單位應組織新上崗和換崗的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在崗職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5.6.4 統(tǒng)一管理單位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
a) 在公共活動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
b) 在建筑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標識,告知維護、使用的方法和要求;
c) 根據(jù)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火災報警、自救逃生等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d) 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5.6.2 統(tǒng)一管理單位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5.6.3 統(tǒng)一管理單位應組織新上崗和換崗的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在崗職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5.6.4 統(tǒng)一管理單位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
a) 在公共活動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
b) 在建筑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標識,告知維護、使用的方法和要求;
c) 根據(jù)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火災報警、自救逃生等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d) 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