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目的
檢驗終端機的基本性能。
5.4.2 方法
5.4.2.1 按照終端機的正常工作要求,將無線收發(fā)設備、定位設備連接至終端機,開啟電源使終端機及相關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在終端機與中心接收設備之間建立正常的通信連接。
5.4.2.2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觀察并記錄終端機顯示的位置(經(jīng)、緯度)及車輛狀態(tài)數(shù)據(jù)。
5.4.2.3 通過輸入裝置依次改變車輛狀態(tài),觀察并記錄終端機顯示的車輛狀態(tài)和位置數(shù)據(jù),同時記錄收發(fā)裝置接收到該車輛狀態(tài)與位置信息的時間間隔。
5.4.2.4 在消防通信指揮中心模擬下達出動命令,觀察并記錄終端機接收到指令信息及傳輸時間。
5.4.3 要求
試樣的基本性能應滿足4.2.2要求。
檢驗終端機的基本性能。
5.4.2 方法
5.4.2.1 按照終端機的正常工作要求,將無線收發(fā)設備、定位設備連接至終端機,開啟電源使終端機及相關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在終端機與中心接收設備之間建立正常的通信連接。
5.4.2.2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觀察并記錄終端機顯示的位置(經(jīng)、緯度)及車輛狀態(tài)數(shù)據(jù)。
5.4.2.3 通過輸入裝置依次改變車輛狀態(tài),觀察并記錄終端機顯示的車輛狀態(tài)和位置數(shù)據(jù),同時記錄收發(fā)裝置接收到該車輛狀態(tài)與位置信息的時間間隔。
5.4.2.4 在消防通信指揮中心模擬下達出動命令,觀察并記錄終端機接收到指令信息及傳輸時間。
5.4.3 要求
試樣的基本性能應滿足4.2.2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