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1 目的
檢驗終端機在低溫條件下工作的適應性。
5.13.2 方法
5.13.2.1 試驗前,將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工作狀態(tài)要求,將試樣與等效負載連接,斷開電源。
5.13.2.2 調節(jié)試驗箱溫度,使其在25℃±2℃溫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在2.5h內(nèi)降溫至-40℃±2℃。
5.13.2.3 在-40℃±2℃溫度下,保持2h后接通電源,立即按5.4進行基本性能試驗。
5.13.2.4 斷開電源,調節(jié)試驗箱溫度,升溫至25℃±2℃,并保持30min±5min。
5.12.2.5 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2h后,檢查試樣表面涂覆情況,并按5.4進行基本性能試驗。
5.13.3 要求
試驗期間,試樣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試驗后,試樣無破壞涂覆和腐蝕現(xiàn)象,其性能應滿足4.2.2要求。
5.13.4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 16838的相關規(guī)定。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