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目的
檢驗產(chǎn)品在低溫環(huán)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3.2 試驗方法
試驗方法按GB/T 2423.1-2001中試驗A:低溫試驗方法進行。
本試驗采用溫度漸變方式,對散熱試驗樣品應采用試驗Ad,對非散熱試驗樣品應采用試驗Ab。 在條件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應接通電源并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功能檢測通常在條件試驗的最后半小時進行,并在恢復期結束后再進行一次。
4.3.3嚴酷等級(見表4)

4.3.4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1相關規(guī)定。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