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輻射計的安裝
輻射計應安裝在標定板的孔槽中。
10.2 校準程序
校準程序如下:
a)按照第9章的規(guī)定建立裝置。在整個校準程序中,引火機構應保持在重復點火位置,并關閉氣源。
b)將標定板置于裝置中放置試樣的位置,輻射計的靶片安裝于護板圓形開口的中心,其靶片處于護板底面的平面上。
c)開啟電源,設定控制儀的溫度設置,使護板圓形開口中心的輻射照度分別為10 kW/m2、20 kW/m2、30 kW/m2、40 kW/m、50 kW/m2、60 kW/m2和70 kW/m2。加熱溫度最終設定后,在5 min內不作進一步調節(jié),確保裝置達到充分的溫度平衡。每次完全平衡時,讀取和記錄次熱電偶監(jiān)控儀的讀數(shù),在試驗中應能夠精確和獨立的反映加熱儀溫度。
d)本程序至少運行兩次,第一次按溫度升高設定,第二次按溫度降低設定。
溫度值的重現(xiàn)性偏差應在±5℃內,重現(xiàn)性偏差超出其規(guī)定要求時,則表明監(jiān)控裝置對溫度控制不正確,或者試驗環(huán)境發(fā)生了顯著的改變,那么在進行下一步的校準之前應即時更正。
10.3 校準檢查
以初始校準中輻射照度為30 kW/m2所對應的設定溫度,多次校準輻射照度(每50個工作時至少1次),若校準偏差大于0.6 kW/m²,則應對裝置進行重復校準直到滿足要求。
輻射計應安裝在標定板的孔槽中。
10.2 校準程序
校準程序如下:
a)按照第9章的規(guī)定建立裝置。在整個校準程序中,引火機構應保持在重復點火位置,并關閉氣源。
b)將標定板置于裝置中放置試樣的位置,輻射計的靶片安裝于護板圓形開口的中心,其靶片處于護板底面的平面上。
c)開啟電源,設定控制儀的溫度設置,使護板圓形開口中心的輻射照度分別為10 kW/m2、20 kW/m2、30 kW/m2、40 kW/m、50 kW/m2、60 kW/m2和70 kW/m2。加熱溫度最終設定后,在5 min內不作進一步調節(jié),確保裝置達到充分的溫度平衡。每次完全平衡時,讀取和記錄次熱電偶監(jiān)控儀的讀數(shù),在試驗中應能夠精確和獨立的反映加熱儀溫度。
d)本程序至少運行兩次,第一次按溫度升高設定,第二次按溫度降低設定。
溫度值的重現(xiàn)性偏差應在±5℃內,重現(xiàn)性偏差超出其規(guī)定要求時,則表明監(jiān)控裝置對溫度控制不正確,或者試驗環(huán)境發(fā)生了顯著的改變,那么在進行下一步的校準之前應即時更正。
10.3 校準檢查
以初始校準中輻射照度為30 kW/m2所對應的設定溫度,多次校準輻射照度(每50個工作時至少1次),若校準偏差大于0.6 kW/m²,則應對裝置進行重復校準直到滿足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